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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病例后须实行零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华新红陈旭郑慧)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向各市县卫生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印发《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相关部门遵照执行。《预案》规定,我省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必须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属Ⅱ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Ⅰ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预案》规定,我省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省卫生厅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须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此外,《预案》还对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理提出具体要求。其中规定,本地区发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启动人禽流感应急监测,实行人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要按照《安徽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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