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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漫笔:看看违法建筑的面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7:46 兰州晨报

  前一阵子,有一则新闻颇是引起人们不小的关注。那就是在兰天学生公寓门前占地4.3亩、1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在城管执法部门准备强行拆除的时候,由于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态度急转直下,由先前的不闻不问变为要求自行拆除,于是在接下来的10余天时间里,“心平气和”地拆掉了。对此,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宝生也禁不住称赞:“这一仗打得真漂亮!”

  媒体在报道这一新闻时,冠之以“兰州最大违法建筑”的帽子。当时想来所言不虚。但是现在看来,这充其量也只能称之为已公之于众的“兰州最大违章建筑”。比起矗立在雁滩中心地带的一处违法建筑来,这个“最大”实在是有些小巫见大巫了。这个“大巫”就在基业豪庭以北的一处开阔地上,占地100多亩,有大小24栋建筑,是由兰州三森企业斥资千万元建设的一座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昨日《兰州晨报》)

  与兰天学生公寓门前的违法建筑一样,这个庞然大物没有办理任何正式土地征用和建设审批手续。还有一个共同点是:两者都是占用城市规划道路用地,而雁滩的这个“大巫”还多占了一块———城市规划公园用地。

  这两者之间的不同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安宁的“小巫”因为要强行拆除,所以被公之于众;雁滩的“大巫”,因为还没有到强行拆除的时候,所以被捂在袖子里,外人不得而知。但是外人不得而知,并不代表有关的职能部门也不得而知。至少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是知情的。据国土局负责人说,因为从来没有接到过报批手续,国土执法人员对这一违法建筑曾出面予以制止,并下发过停工通知。但是施工方和建设方根本就没有理会。还有,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是知情的。该局对三森企业擅自进行违法建筑的行为进行详尽的调查后,作出了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看了三森企业负责人的谈话,我们大致可以相信,这一笔罚款已经执行到位了。

  那么,罚款执行到位了,是不是意味着事情就算合法地解决了,也就没有什么说头了?

  我看未必。有一点恐怕谁也不会否认:为改善城市面貌,兰州市政府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是动了真格的,也是花了大力气的。那么,眼下出现这种一边大规模地拆,一边却交了罚款悄悄建的情况,岂非咄咄怪事?!兰州市城管局和三森企业异口同声地说:该处用地如遇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将无条件予以拆除。话说得够亮堂,但是这样一个“先罚款,后默许”的处理模式,会带给人们什么启示,或者说,会树立一个怎样的榜样?

  我以为,至少有三点是人们能够轻易想得到的———

  其一、只要你财够多,气够粗,占的地方又够大,违法建筑是完全可以搞它一下的;

  其二、实在抗不过执法检查,割点小肉,交点罚款,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大碍了;

  其三、违法建筑要想“站得稳”,就往偏僻一点的地方搞,哪怕那里是已经规划好的公共建设用地也无妨,只要瞅准了它不会在短期内启动就行。

  以上三点,只是我个人的臆测。比我脑子灵光的人,海了去了,他们会不会得出更多的,或者更有实际意义的启示,答案恐怕是肯定的。

  总之,通过这件事,人们有理由相信这样一个不该成为事实的事实,即:违法建筑原来也是讲面子的。当然,这个面子与平头百姓是不会发生一丝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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