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得大货车“缺胳膊少腿” 交警部门赔偿车主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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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8:1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昨日上午,息烽县居民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他通过竞拍的方式买下了一辆大货车,当他到息烽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货车的备胎被人卸走,发动机的增压器被人调换。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息烽县进行采访。据杨先生的亲属介绍,今年7月,杨先生在贵阳一次拍卖会上以2.1万元拍得一辆货车。8月8日,杨先生到息烽县交警大队取车,由于双 方在2800元停车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上没达成一致意见,杨先生当天没能将车取出。8月15日,杨先生再次来到交警队停车场,发现货车上的备胎不见了,发动机的增压器也有被人拆换过的痕迹。杨先生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交警队队长刘建军,刘说备胎被人借走了,当天晚上还回来。 息烽县公安局局长李雪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货车上的零部件在交警队的停车场内丢失或者被调换,交警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局长拨通交警队刘队长的电话,责令交警队妥善处理此事,给车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昨日下午,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交警队赔偿车主杨先生1500元,杨先生于昨日下午将车取走。作者:杨君 李维 刘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