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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客身份3小时内须传给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8: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9月1日起,入住酒店3小时内,客人的身份信息将出现在当地派出所的电脑屏幕上。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新规定最突出亮点,在过去的规定中,只要求旅店严格住宿登记。旅店如发现涂改、伪造证件、证明者,冒名顶替者以及形迹可疑者或被通缉

的案犯,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但最新出台的《规定》第五条表明,旅馆必须“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该数字系统不仅是旅馆与公安部门即时通讯的重要手段,也是旅馆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必备安全条件。

  据悉,该软件系统由公安部门免费提供,并强制各旅馆安装。如不安装,旅馆将不获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有权取缔此类旅馆;对逾期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软件的旅馆,公安机关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比起管理信息系统尚未普及的时期,新《规定》对旅馆信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馆应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

  该《规定》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对住店旅客作出了人性化的保护,首次将保护旅客信息写入法律条文之中:“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防监控资料,但国家侦查机关办案需要提供的除外。”

  (编辑 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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