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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行政捐赠方式 鼓励民间赈灾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02 南方新闻网

  社论

  广东频频遭受台风袭击,灾区损失严重,救灾成为压倒性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民间自发的赈灾行动颇具规模,成了一大亮点。《羊城晚报》对乐昌市两江镇的一篇报道中引述当地负责人的话说,2002年也曾遭遇洪灾,当时只是零星见到一些民间的赈灾行动。今年不同,相当数量的“非政府”车辆满载各种物资直接开进村庄,直接给村民分配。而在广

州、深圳等地的小区论坛、QQ群、自驾车团体以及各种好友圈子中,到处有热心人士通过网络发动社会捐款,反响甚为热烈。其中有些还先行到灾区踩点掌握情况,并在网络上将捐赠款项与物资一一列出明细,其责任感、公益精神与认真态度、号召力与工作实效,均堪称上乘。

  但是,民间网络赈灾行动遇到很多困难。从理念上说,之所以要自己动手将物资“直接送达”,既是因为相信,即相信纯正而高尚的慈善行为只能由民间承担;也是因为怀疑,即对政府的公正与公信力抱有高度的不信任。然而在实际上,真要“绕过政府”而做到功德圆满,却非常不容易。

  典型的例子是由广州电视台牵头,民间单位自发组织的“情义广州,帮帮乐昌”活动。志愿者们共召集了60辆越野车和20辆货车,行程八百公里将捐赠物资送给灾民。但是因为灾区道路毁坏而前进受阻,也因为要在现场维持分配秩序实在有困难,活动策划人陈扬最终决定将部分物资交给当地政府处理。陈扬因此受到两个方面的责难,既被责难为不对捐赠者负责,半途而废,亦被责难为“对公务员言辞不敬”。

  在理论层面上,我们早已经超越了一种愚昧,就是将“非政府力量”看作“敌对势力”的同义词。我们进行了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就是在市场领域中发展民间的力量吗?事实证明它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但是不必讳言,还是有许多领域,比如在慈善事业中,政府与非政府、公务员与非公务员,处在一个相互对峙、相互打量、相互提防的“冷局”之中。这是一个困境,这样的困境既非“政府”之福,亦非“非政府”之福,更非灾区人民之福。因为它会带来恶性循环,结果是相互怀疑、相互抗拒、相互消耗效率、相互剥夺自由。

  要打破这样的困境,正确的做法是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扶持一切具有建设性的民间首创和民间行动。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的社会长期缺少了这个方面。针对上面陈扬的例子,有言论说,哪一个村庄不是政府帮扶的对象,绕开了政府,能找到定点吗?能使捐赠物资发挥价值吗?虽然不怀疑批评者的良好动机,但是仍然可以问,普天之下当然都有政府在工作,但是,公民因此就不能按照自己的认识和意愿来选择定点吗?就不能发挥价值吗?

  但凡捐赠,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是基本原则。它有一个消极含义,就是不强迫人捐赠,只鼓励自愿,自愿捐助才是美德。它还有一个积极含义,就是认真落实和全力实现捐赠者的意愿。从这个角度来看,民间自发捐赠的每一粒米每一滴油,比经由显性或隐性强迫而征来的款项,在道德上的含金量更高。经由行政渠道层层而来的“捐赠”,当然也包含捐赠者爱心,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的良心表现也要打上官本位的烙印。如果真正重视社会的精神与文化建设,我们就应该改革官本位式的行政捐赠方式。而民间自发赈灾的努力及其精神号召力,表明慈善事业的非政府方式,已经显露出良好的社会基础和发展前景。

  一旦捐赠行为基于公民自愿,政府的职责就更清晰,就是帮助捐赠者实现其意愿。这时候政府是协调者,这不妨碍它在总体上是领导者。让争取更多的社会自愿捐助成为社会治理和救灾有方的证明,就不会出现基层干部对志愿者啧有烦言的现象。一旦有了广泛的社会积极性并在实践中的不断磨合中耐心积累了经验和教训,我们就会学习到,怎样实现政府系统与民间力量的平滑对接。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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