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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房价高涨之际 重提单位盖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34 南方网
  广州日报网络版 东江

  浙江湖州电力局每人集资10万元建房,由于分配不公引发职工不滿,浙江省电力局已对事件着手调查。湖州电力局按官职分房、侵害多数职工利益的做法,理所当然地应予以否定。但透过事件引发我的一个思考:在福利分房已被叫停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有很多单位在变着法子为职工盖房?这种做法是否有某些合理的因素?是把它一刀切掉好,还是加以引导去弊存利好呢?

  过去单纯把住房看成职工福利,用实物分配来解决,其弊端大家有目共睹,被后来的住房商品化、市场化所取代,似乎是大势所趋。问题在于,很多事情不能用非此即彼来思维。从过去的官高者得,到现在的钱多者得,房价高企涨势凶猛,工薪阶层越来越望房兴叹了。

  严峻的现实深化了人们对住房基本属性的认识。现在看来,住房属性具有多面性,它既是商品、投资品,同时也有福利的属性。既然有福利属性,政府或单位就责无旁贷了。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提供住宅福利,连最市场化的国家也不例外。但认识至此也还不够。我们现在政府所提供的住房福利,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杯水车薪,最多只能解决特困人员的住房困难。包括工薪阶层在内的大多数低收入人群,住房只有面向市场一途,但他们的收入构成中却未必包括住房,即使有也不成比例。开发商能大发慈悲“照顾”他们的购买力吗?不可能。任志强们“只给富人建房”的言论,话虽难听,倒也说出当今商品房消费的实情。

  在这样的背景下,让一些有实力、有条件的单位,承担起为员工建房的责任,按成本价卖房给员工,在福利分房与市场购房之外,走出第三条路子,也许是不错的选择。其好处在于,对内可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对外则有助于遏制猛涨不已的房价。这实质是帮政府排忧解难。

  在房价“高烧”不退之际,重提单位盖房话题,并非走回头路,而是总结经验教训,革除其弊端,在吸取其有益成分基础上加以革新,探索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与消费的新路,不仅做到房价低,而且在操作过程中要科学规范,分配合理,公平透明。比如在资金来源上,不能动用财政资金和纳税人的钱,只能用个人资金,加上部分企业(单位)的公积(益)金或其他福利性资金;在征地和建设环节上,要按招投标等市场化机制规范运作,不能留下后遗症;在分配和销售环节上,所有员工一律平等,以抽签取号等方式排序,不能以职位高低排序。

  这种做法与国外合作建房有类似之处。住宅合作社在欧洲一些国家较流行,社会为它提供了配套的外部条件,如住宅银行提供贷款,政府减免部分税收等,我们不妨借鉴其成功经验。

  从发展趋势看,房地产开发的集中度会不断提高,少数大集团今后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从理论上说,大规模采购、集团化经营会带来成本降低,在价格上比“个体户”更有竞争力,因此,单位盖房是过渡性的办法,它存在的前提是房价比市场价要低。一旦这个差距消失,它也失去存在的空间。到了商品房价低于单位房价之日,就是单位盖房寿终正寝之时。(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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