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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买官必卖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41 东方网

  江曾培作品集有一篇文章,提到当前“买官卖官”的几种“新动向”,其中有一“新”,是“买官必卖官”。

  在我看来,买卖,买卖,买与卖从来就是联在一起的。有卖才有买,有买必有卖。凡做生意的买卖人,都是一身而二任。向顾客供应商品的零售商,看来似乎只有“卖”,实际上,他要有货卖,首先得向批发商进货,即“卖”。有了“卖”,始能“买”;不断地“

买”,就要不断地“卖”。批发商呢?他的货物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向生产厂家买来的。他的“卖”,就是为了“买”。生产厂家呢?他所以有货可卖,则是因为他买了原料、设备,进行了加工制造,他也不能作“无米之炊”。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生意人都是有买有卖的。是故生意人,又叫买卖人。他们就是通过“买”与“卖”的不断变换,从中获取差额利润。

  官职,本不是商品,是不能买卖也不应买卖的。然而,由于官员掌握的权力可以转化为金钱,自古以来,买官鬻爵也变成一种买卖,早在《韩非子》中,就出现“群臣卖官于上”的记载。历史上买官卖官之风刮得最兇的时候,是什么官位都有买卖的,“只留帝位不市”。新中国成立后,买官卖官现象受到毁灭性的扫荡,但是,正如列宁所说,“传统是一种巨大阻力”,陈腐的东西还会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近些年来,买官卖官现象又沉渣泛起。从揭露出的买官者来看,他们所以花钱买官,原本就是进行“投资”,企望获取更大的回报。因此,他们买得官位后,就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疯狂进行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地捞钱,其中卖官受贿是重要一手。前几年,黑龙江有一个叫李刚的人,花费50万元买得一顶县委书记的官帽后,就大肆出售基层的官帽,收进200多万元,获得“一本四利”的暴利。要不是东窗事发,李刚从官位“买卖”中的收益还会更多,达到“成本”的十倍乃至几十倍也说不定。像李刚这样由金钱交易得到官位的买官者,在不同程度上,都会以卖官的方法捞本赚利,“买官必卖官”的现象应当说是早已有之,并非完全是“新动向”。

  不过,话说回来,如今“买官必卖官”的现象,确实又比以往更加突出,更加瞩目,更应当引起注意。“买官卖官”,越来越成为一些贪官污吏经营权力的重要项目。他们以越来越高的价格去买官,到手后,则大量抛售他们权力所能掌握的下级官帽,用以迅速收回成本,扩大利润。过去是“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现在则出现“三年穷县官,百万红包钱”的现象。河南省滑县原县委书记王新康买官上任后,不断用调整干部的名义卖官,全县22个乡镇就有21个乡镇干部向他买过官,以至当地出现这样的民谣:“官位要想长,去找王新康;位子要想动,快把钱来送。”在这些地方,官位完全变成了商品,官场变成了市场,买官卖官进一步市场化,构成了一条买官卖官的生意链。这样的生意链,是最大的腐败利益链。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买官必卖官”的恶劣发展状况突出地提出来,是有利于深化反腐败斗争认识的。

  人们常说,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反腐败斗争,必须狠狠斩断“买官卖官”这条腐败链。系在这条腐败链上的官吏,一手向上卖官,一手向下买官,而且他们环环相扣,向官场高低两端延伸,打击他们,需要左右开弓,“买官”“卖官”都要查,同时要上下齐动手,上层下层都不留下任何“防空洞”,如此全面出击,方能有效击毁这条腐败链,而不只是抓获几个买官卖官者。这样,有利于官帽再也不能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官场再也不能变为市场。


作者:江曾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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