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房管局调查佳鑫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博海)缴纳了90多万元房款,到规定的交房期以后,外地商人杨女士才知道,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竟是一份已被市房管局停止使用的旧式合同。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许多人的关注。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佳鑫房地产公司仍未给杨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仍然坚持单方面解除杨女士的购房合同。

  昨日,记者从市房屋管理局市场处了解到:开发商和杨女士签订的这种黄色封皮的

手写合同,已于今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按照新规定:从今年起,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都要在网上签订新的制式合同,据此才能在市房屋管理局统一备案并办理房产证等有关手续。同时,市场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对佳鑫房地产公司违规操作行为进行调查,如该公司确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市房管局的行政处罚。

  对于签订作废合同一事,佳鑫房地产公司合同部王部长解释说:公司在和杨女士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已经知道这种黄色封皮的手写合同被房管局终止使用,是不能在房管局进行房屋买卖登记备案的。但公司之所以要继续使用这种旧式的购房合同,是因为以前从房管局购买的旧合同没用完。

  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姚进峰律师认为:佳鑫房地产公司与杨女士签订这种已作废的旧式合同,违反了买卖公平透明的交易原则。签订作废的旧式合同会导致此项房屋交易无法在市房管局登记备案,房管主管部门将无法对该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交易进行有效监管。一旦购房者权益被侵害,购房者就无法从房管局得到支持和帮助,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同时,佳鑫房地产公司在不告知购房者的前提下,有意与购房者签订已经被房管局停用的文本合同,明显侵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市消协投诉部马世群主任表示,如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市消协投诉,消协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如果其他消费者在购房时,签订的也是已被市房管局停止使用的黄色封皮的手写合同,请向本报反映,热线电话:87632815、8101080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