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起“高招骗案”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10 红网-三湘都市报

  

一起“高招骗案”的背后

  考生家长们的“望子成龙”之心让侯爱国可以肆无忌惮地行骗 记者 杨抒怀摄 ■记者 胡信锋 通讯员 言珍贞 聂岚艳

  □核心提示

  只要你给钱,想上哪所大学随你点。2003年至2004年,株洲市的侯爱国通过编造谎言,骗了10名高中应届毕业生家长的好处费,共计33万余元,却没帮一个学生“弄上”大学。

  侯爱国究竟采取了什么骗术,使这些考生家长上当受骗?8月8日记者前往株洲,就这一案件展开调查。但愿这些受骗家长的教训,能为时下正在找“门路”的考生家长一个警醒。

  高考落榜上大学可“点菜”

  2004年2月16日,侯爱国涉嫌诈骗被株洲市芦淞警方刑事拘留。

  侯爱国原本是芦淞区一家足浴店的老板,通过株洲市某中学的体育老师肖某介绍,开始行骗之旅。

  2003年6月,株洲市十三中高中毕业生黄鹏(化名)高考没上线,通过肖老师介绍找到侯爱国。侯爱国吹嘘说他有亲戚在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工作,保证将仅上大专分数线的黄鹏联系到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读取国家计划内的本科。同时,他以要收定向费用为由,从黄鹏的家长手中骗走32000元(案发后钱已追回)。在拿钱时,侯爱国与学生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肖老师对协议进行担保。

  2003年高考后的三个月内,侯爱国还以相类似的手法行骗5次:

  当年6月,考生家长叶某在得到侯爱国的保证,能将仅上专科分数线的儿子“弄”到南京大学等学院读国家计划内本科后,被侯骗走32000元(案发后钱已追回);

  当年7月2日,侯爱国与学生家长黄女士签订协议,保证其子录到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培训中心自考四年之后拿到与中国人民大学正规生一样的文凭,以此骗得黄女士40000元(案发后钱已追回);就在同一天,侯爱国以国防科技大学某学院副院长是其朋友为由,保证将落榜生丁明(化名)联系到国防科技大学读书,骗走其家长50000元(案发后钱已追回);

  7月份,学生家长付某在得到侯爱国的承诺,可将其儿子联系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中的一所大学就读后,被骗40000元(案发后钱已追回);

  8月22日,在黄女士的介绍下,侯爱国以“保证其子到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培训中心自考,四年之后拿到与中国人民大学正规生一样的文凭”为由,骗走学生家长易某40000元(案发后追回10000元)。

  此后,考生家长多次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而侯爱国以各种理由搪塞,家长方才感觉上当受骗。当年10月,受骗家长来到芦淞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报案。

  2004年2月10日,民警在株洲江南商城将犯罪嫌疑人侯爱国抓获归案。

  2月16日,侯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8月份,侯爱国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因为7月份他在郴州市宜章县再次犯事:他在明知高考生李某、余某、何某三人不可能录取的情况下,仍向其家长保证能联系到本科的二批计划内招生指标,以此骗得103000元(案发后追回73000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和投资。

  2006年1月12日,芦淞警方在长沙将侯爱国抓获归案。

  在这期间,侯爱国7次诈骗作案,共计诈骗学生家长人民币33.7万元。案发前已归还被害人6.7万元,案发后,侯爱国与肖老师赔偿被害人21万元,其中肖老师赔偿近10万元。

  今年6月15日,芦淞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侯爱国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侯爱国不服,以是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株洲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侯爱国虚构其有亲戚在省招生考试院和能帮未上本科线的考生联系进正规院校国家计划内读本科的事实,隐瞒其不能将学生录取到学生家长要求院校的真相,在明知不能将学生录取到国家计划内本科读书的情况下仍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和收取钱财,其行为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故侯爱国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7月中旬,株洲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都是由“肖老师”介绍的

  黄女士,受骗家长之一。“我开始不认识他,是我小孩的体育老师肖老师介绍认识的,说他省考试院、招生办有熟人,只要花钱就可以把我小孩搞进一所好学校。”

  当年,黄女士的小孩只考了300多分,可为了儿子能上一个好学校,她带着4万元到长沙与侯爱国见了面。“我说要上重点本科,其它的我不上,侯爱国说凭他的关系上个重点本科没点问题,他说得天花乱坠的。他还说和我签一个协议,如果没搞好,就把钱退给我。”

  在侯爱国信誓旦旦的承诺下,加之肖老师又愿做担保人,黄女士像吃了颗定心丸,将钱交给侯后,就回家等好消息。“我当时没一点怀疑他是个骗子,我当时想老师总不会骗自己的学生吧。”

  8月份,黄女士等来了侯爱国的“好”消息,说他的儿子给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好高兴的,虽然花了钱但儿子录了个好学校,也值得。”

  在听说黄女士的小孩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后,另一位学生家长易某来找黄女士“取经”。在交了4万元给侯爱国后,没过几天,易某的小孩也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了。

  9月初,高校开学了,黄女士和易某各带小孩到长沙坐火车去北京报到。临上车时,侯爱国将录取通知书交给黄女士他们。

  看完通知书后黄女士他们傻眼了,“通知书是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培训中心发的,我一看是个自考的,就不想去北京了,侯爱国就说,你只有300多分,不通过自考怎么进去,只要进去了,保证自考四年之后拿到与中国人民大学正规生一样的文凭。”在和易某商量后,他们决定去看看。可是中国人民大学自考培训中心负责人的一番话如一盆冷水浇醒了黄女士,“自考生根本不可能转为正式的,而且读自考根本就不需找关系,也不要额外多交一分钱。”

  返回株洲后,黄女士他们找侯爱国退钱,此时的侯爱国玩起了失踪。在多次找侯未果的情况下,黄女士找到担保人肖老师。

  到当年12月底,经过20多次的追讨,黄女士被骗的4万元才陆续追回。

  担保人也是受害者

  仅具初中文化的侯爱国骗术并不高明,他主要是利用了学生家长望子成龙、迫切希望孩子能上正规大学,而对高校招生制度又不了解的心态。同时,在其行骗过程中,肖老师在他与受骗家长之间充当了桥梁作用。

  受骗家长大都是通过肖老师认得侯爱国的,如果没有肖老师出面,考生家长也不会如此相信侯爱国。这也是侯爱国行骗屡屡得手的原因之一。

  办案民警林智平告诉记者,“肖老师在这中间起了桥梁作用,他不仅是介绍人,还是担保人。”

  “我也是听肖老师讲,侯爱国在2002年搞了十来个没上线的学生去读书,说他的关系比较硬扎,才相信他能把小孩搞一个好学校的。”黄女士说。另一受骗者付某告诉记者,当年小孩因这事而没上成学,现在还在复读。对于肖老师,他们并没有怨恨,“他也是想做点好事,把自己的学生搞到一个好学校,对他也是有面子的事,没想到他也被骗了。”

  “肖老师在这些‘骗学’案中,没得到任何好处,反而他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他的担保,考生家长在找不到侯爱国的情况下,都找他,他前后赔了近10万。他是好心办成了坏事!”林智平如是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