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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宣誓“不贪污”是缺乏自信的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22 正义网

  “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500名公务员身着整齐的制服站在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内,举起右手庄严发出了廉政为公的铮铮誓言。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8月16日《新快报》)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按说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更是我国法律法规作出的明确规定。为此,广州市500名公务员身着整齐的制服、举起右手庄严发出了廉政为公的铮铮誓言。诚然,这体现出他们一种“不贪污”、为老百姓办事实的决心。但是,宣誓“不贪污”的这种行为也非常令人费解。

  任何人,作为公务员,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近乎无足挂齿的事情需要宣誓来确保吗?本是极其正常的事情,却非要把它当成极不正常的事情来处理,这反映出的是处事者不正常的心态。至少说明这么一点:在时下的许多公务员中,他们在面对各种诱惑时,比如金钱、美色、赌博、行贿等等,严重缺乏抵制的自信心。因为没有抵制诱惑的底气和决心,自然就变得很不自信,就有可能把希望寄托于“宣誓”上。

  但显然,“宣誓”了,“免疫力”就会增强,就可以不贪污、不受贿、不搞权钱交易、不胡作非为,这是不可能的。否则,我们国家就不需要出台那么多法律法规了,党中央也无须三令五申强调“反腐败”了,而只需让公务员“宣誓”就可以确保“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等等。如何才能避免贪污、腐败,早有专家指出,关键在于制度,如果我们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即便天天宣誓,该贪的照样会贪,该拿的照样会拿,该喝的照样会喝。

  一言以蔽之,法律法规早就规定了公务员不能贪污、受贿、搞权钱交易等等,一些公务员却要通过宣誓这种非法律的手段来实现,反映出的是法律、规章制度不被人重视,法律、规章制度权威、神圣性不如人们“宣誓”这种意识层面的“坚守”来得可靠,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各方注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是法律所禁止的,人们都不应该乱跃雷池一步,公务员不能贪污、受贿、搞权钱交易自然也如此。倘若这个最基本的原则都没有了,那些手握重权人即便宣上十次誓乃至百次誓,也照样会视法律法规于不顾,大贪特贪!

作者: 川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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