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认证公信需要壮士断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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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42 法制日报 |
一语中的 郭松民 8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由于受到中消协的“3.15”认证标志被叫停、“牙防组”也被质疑不具有认证资格等事件的冲击,59.5%的被调查者已经不再相信“认证标志” 是商品品质的保证,而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企业的促销手段”罢了,“问题‘认证’出卖了政府公信力”。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地步呢?报道中披露的情况是惊人的:许多认证机构完全以赢利为目的,一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居然可以通过“左手交钱、右手盖章”的方式通过认证———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市场所以需要有认证机构存在,是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但认证机构不仅没有改变消费者的信息弱势,反而让消费者陷入一种“双倍的信息不对称”,更加弱势了。 那么,这里又如何牵涉到政府公信力呢?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不是谁想办就办的,而是要经过“认可机构”的认可,而“除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换言之,消费者所以可以信任经过认证的商品,是因为信任认证机构;所以信任认证机构,又是因为信任认可机构;所以信任认可机构,则是因为信任“国务院”。这就是说,一切弄虚作假的后果,最终都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 政府丧失公信力的后果是多方面的,单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其直接后果就是使民族品牌的商品失去国内市场,严重时甚至还可能诱发经济衰退。鉴于目前的严峻形势,我认为国家认监委有必要采取果断措施:暂时冻结所有认证机构的活动,然后再对它们重新进行认可,不符合条件或有蓄意作假行为的,要坚决取消其认证资格,并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同时还要对认证机构进行改革,以壮士断腕之决心斩断它们和政府之间的血脉关系,以取信于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