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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卖不出当作工资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1:5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省人大常委会8月21日将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开设的投诉热线中获悉,全省有不少工厂存在以实物代替货币发放工资的现象,还有的工厂违规允许工人取走别人工资用来低债,也有工厂工资每月发七成,留三成年底发。省人大财经委和省劳动保障厅对此表示,以上行为都是违法的。 省人大财经委指出,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货币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则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1000元

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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