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切莫牺牲生命堵塞城管执法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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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2:00 光明网 |
许骥鸿 昨天下午4点50分左右,在中关村1号桥东南角,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遭暴力抗法,副队长李志强被抗法者刀刺脖子。经海淀医院全力抢救一个多小时,37岁的李志强不幸身亡。目前,北京警方正在全力缉拿在逃嫌犯。(8月13日京华时报) 近来对于城管执法的新闻报道不绝于耳,有“深圳城管打城管”、“河南平顶山城管气死老人”、“北京崇文城管6名队员开了3辆执法车追查一辆没有苫盖的渣土车”等,引 起广大读者和网友的口诛笔伐。纵观几起事件,特别是李志强流血牺牲事件,城管执法漏洞迭出。既然是联合执法,城管部门理应负责牵头执法工作,那么你不着制服,谁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此时不着任何标志,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袭击之隙,一些“奸商”不是不学法,他们是学“歪法”,专门找你执法部门的漏洞,钻空子、搞投机。不着标志服装、不挂管理标志损害了自己,更损害了部门形象。 作为城管执法者执法要有“亲和力”,不能高高在上,要充分考虑被管理者的生存处境,实施“堵”、“疏”结合方法,让他们经营有去处,谋生有着落。动不动采取“追”“哄”“赶”的粗暴管理方式,拉大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这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李志强流血牺牲事件告诉城管部门,要压降管理风险,减少管理执法成本,要保护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生命,加大力度堵塞可能发生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