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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奉献和无私奉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4:54 新民晚报

  徐永光

  日前,全国高校志愿文化论坛上,大学生代表就志愿服务可否言利、参与志愿活动应不应该抱有“私心”,展开激烈争辩。国内部分大学推出新规:对参评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取得参评资格。这项规定将志愿者的服务工作与自身利益挂钩,所体现的观念就是言利。与之针锋相对

的观点是,这样会有违志愿精神。

  我们习惯讲“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但事实上人在帮助别人时,并非完全无私。有的在服务他人中得到了金钱买不到的幸福,有的在捐款的同时找到了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途径。当然,这个“私”不是物质上的有偿,而是奉献之后内心的愉悦感、荣誉感和精神价值的实现。

  美国志愿服务的年贡献价值超过2000亿美元。在一个讲求功利的市场经济社会,志愿服务何以如此发达?原因之一是他们从没有把志愿精神拔高到无私奉献的高度。美国人非常清楚,志愿服务是利他也利己的好事、乐事;同时也是一种公民责任,不做是不对的。美国的高中毕业生如果拿不出志愿服务达到规定时间的记录,没有一所大学会录取你。

  有学者在探讨成人义工服务动机时,列举了义工的八大动机:利他动机、受意识形态引导的动机、利己的动机、获取有形报酬的动机、提升社会地位的动机、建立社交关系的动机、打发时间的动机以及追求个人成长的动机。其中六种动机趋向自利利他。

  今天的中国,对传统文化的抛弃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一些人惟利是图、损人利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面对现实,我们希望有无私奉献的英雄作为时代的旗帜,更希望鼓励、推动、褒奖每个普通人都能够做到有“私”奉献,动员更多的人参加到帮助他人、完善自我的志愿者队伍中来,让社会上“以团结互助为荣”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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