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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违建”中或有更大公共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5:20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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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8月12日,中山市举办了第十九期城市论坛,论坛主题是:清理违法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众多市民与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的代表探讨了如何解决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

违法建设问题。“违建”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最考验城市管理者执法水平的难题之一,如何看待“违建”的产生,如何在执法过程中更人性,更科学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本报选取了两篇不同角度的稿件对此进行探讨。

  从道理上讲,凡是被称为违章建筑的,都属于不应该修建的建筑物,这种建筑物,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都是对公共领域的一种侵害。8月14日中山本地媒体以《3475宗违建物有损中山形象》报道了的第十九期城市论坛,讨论了清理违法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但落实到具体的建筑物头上,我们会发现,情景往往有天壤之别。建在风景区或者自然保护区的违章别墅,与城中村密集的非规划楼,建在河道泄洪区域的采沙场与城市居民因居所狭窄而私搭的小厨房,破坏统一规划的摩天大楼与农民工临时的工棚,虽然都属于违章建筑,其实是不能放在一块说的。前者往往有着超额的利益驱动,也因侵占公共利益,获得了额外的高额的利益,而后者,则往往牵扯到那些城市中最弱势的老百姓的生活,或者说是跟他们性命攸关。尽管城中村的房东大抵面目可憎,但毕竟是他们给那些前来打工的人,提供了这些人还能支付得起房租的遮风挡雨的住所。

  对城市的管理者而言,那些靠侵占公共领地,损害公共利益非法敛财的人,当然必须加以打击,不仅要拆除他们的违章建筑,还要加以罚款,用以补偿因他们的侵占造成的后果,甚至可以考虑用他们的罚款,来为外来打工者修建廉租房。但是,对那些仅仅在城市面貌上不雅观,但却居住着成千上万打工者的简陋房舍,处理起来,却要慎重。目前,在我们国家城市的城中村和那些城市边缘地带,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违章建筑,里面居住着外地打工的人,大多是农民工。这些地方一般都杂乱无章,卫生和治安条件很差,有些地方已经接近贫民窟。对于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建筑,任何一个城市管理者都会有治理的冲动,治理好了这种地方,不仅对于整个城市的面貌,而且对于城市的秩序,都有莫大的好处。

  不过,问题是,我们今天城市的繁荣,繁荣到了能够顾及城市脸面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却取决于这些打工者的贡献。我们今天的任何一个城市,都已经离不开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没有他们,城市的工厂会停工,GDP会缩水,城市垃圾没人收,饭店里没有人端盘子,甚至连城里人的家务都没人做。可以说,没有了农民工,我们的城市的绝大多数,都会变成臭城,死城。

  但是,在我们的城市里,却根本没有这些人的位置,不仅城市里的各种福利保障没有他们的份,人大选举没有他们的选票,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城市没有为他们准备任何一点东西,他们为城市贡献了一切,奉献了青春,但却连个立足的地方也得自己解决,除非另外为他们准备了住所。如果城市不由分说地拆掉了所有他们栖身的违章建筑,那么,损害的不仅仅是农民工,还有城市本身。

  所以,在解决这一类违章建筑的时候,城市必须做好准备,准备好一种或者多种解决办法,给这些打工者留下一点生存的空间,或者说,准备好给他们自己城市居民的待遇,给他们一个哪怕小,但足以容身的地方,否则,不要贸然行事。

  城市的脸面固然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公共利益,但另一部分弱势的外来居民的生存问题,则是一种更大的公共利益。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张鸣(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院教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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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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