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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哭闹遭抗议 外公怒砸邻居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5:21 南方新闻网

  小孩哭闹遭抗议外公怒砸邻居门

  警方三次调解未果,法院判赔钱不赔礼

  本报讯(记者徐智慧实习生曾莹莹通讯员赵凌彩霞)同住一层楼的隔壁邻居,因为小孩生病哭闹声音问题,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纠纷,最后发展到用铁锤和螺丝刀砸门,经派

出所三次调解都未成功,双方竟诉至法院。

  今年60岁的蔡先生家住香溪路一小区,和陈女士是同一层楼的邻居。去年7月,蔡先生的女儿带着孩子回珠海度假,小孩感染了气管炎,经常哭闹。蔡先生家人轮流抱小孩边走边哄,由于天气炎热,有时从家里走到门口楼梯。一天,蔡先生听到陈女士家的木门被人猛烈地打开又关上,原来陈女士不耐烦小孩的哭声,用关门声表示抗议。小孩受到惊吓后,哭得更厉害了。蔡家见状想敲门叫陈女士出来商量,但陈女士关上铁门,拒绝与蔡家对话,蔡家母女用力拍打铁门,仍不见陈女士开门。蔡先生勃然大怒,拿来一把螺丝刀,塞住陈女士家铁门的门缝,用锤子敲打螺丝刀,钉在铁门外的香炉被震变形,铁门部分漆面脱落,中缝处有一些凹槽,整体轻微变形。

  几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陈女士表示只要蔡先生道个歉,赔1块钱,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但蔡先生认为陈女士也有错,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直到8月中旬,双方都不愿面对面协商赔偿的问题。派出所三次调解都未成功后,陈女士将蔡先生告上法院,除经济损失外,要求蔡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法院认为,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蔡先生采取不理智的方式,损害他人财物,应当折价赔偿陈女士损失共557元。但折价赔偿后,可以平复所遭受的损失,所以对陈女士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及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予支持,诉讼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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