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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青年苏某深夜抢劫“的哥”抢54元坐牢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6:3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仅仅抢了54元,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26岁的苏壮乒是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湄洲村人,文化程度不高,行为不轨,2001年曾因故意伤害被送劳动教养1年。不久前一天凌晨3时许,他从普宁市占陇镇雇用了一辆粤V号牌的出租车返回潮阳区贵屿镇湄洲村,到了湄洲桥附近时,苏壮乒让外省籍司机黄某右拐走小路,司机见路道僻静无人而予以拒绝。苏壮乒即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了黄某身上的现金54元。黄某被抢后大喊“有人抢劫”,苏壮乒慌忙跳下出租车拔腿逃跑,此时巡逻路过这里的湄

洲村治保人员闻讯赶上前去,将他抓获并扭送到贵屿派出所。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壮乒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宣判后,苏壮乒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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