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高女士:康师傅绿茶1瓶换1瓶不合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20:46 北方新报 |
新报热线(记者 田凤元) 8月17日,本报刊发了消息《高女士:康师傅绿茶里有白色絮状物》,对呼市的高女士购买的康师傅绿茶中有白色絮状物一事进行了报道。当日,高女士对记者说:“我的孩子饮用康师傅绿茶后出现拉肚子的症状,他们只同意给1瓶更换1瓶的赔偿,我认为不合理,我要求他们致歉并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对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的樊福龙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顶新国际集团天津顶津食品公司规定的赔偿标准必须高于国家赔偿的最低标准,高女士如果能够提供出孩子因为 饮用康师傅绿茶而导致拉肚子的证据,该公司就应该以高女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仅以1瓶更换1瓶的做法是不对的。”来源: 北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