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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告示”岂可为政策设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9:21 上海青年报

  □廖德凯

  为缓解入学压力,北京部分热点学校悄悄地抬高了“就近入学”的门槛。从今年9月份开始,包括人大附小等在内的部分知名学校将张贴告示,不再接收片内二手房房主的孩子,并要求新建商品房购买者居住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新办法除了令不少“捣腾户口”的二手房房主得不偿失外,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助于遏制名校周边房价的“疯

涨”局面。(《北京晨报》8月17日)名校总会受到特别的追捧,这很正常;受到追捧的名校在压力下难免做出一些有利于缓解自己压力的动作,这也很正常。但是,在硬性的政策面前,学校本身并没有解释权,更没有自我解释后的决定权。因此,抛开许多家长质疑的“歧视”一说,学校拒绝二手房房主孩子入学,就是一种越权行为。

  “就近入学”是各地解决教育积弊、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重要举措。按照这一政策,“就近”是指户籍所在地或住房所在地的学生都可以登记入学,这一原则并不区别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住房所在地”内中并没有可以区别的东西,也不能区别。固然,“就近入学”的政策在实施上有着难度和漏洞———这种难度和漏洞其实是在为我们以前的教育欠债埋单。然而,这却是我们的教育走向公平的必然阵痛。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教育法律法规作出的政策性规定,作为具体执行者的学校自身是没有“设限”权的。给一项政策附加许多限制,其实使这项政策的执行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特别是学校只需以“张贴告示”的行为,就可以将“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在法治社会中实为一个怪现象。而事实上,还有多少地方的多少政策不是学校这样“变通”过的?

  其实,一个学校周围的住房终究有限,不可能无止境地增长下去。对于目前出现的入学压力,应当在不违反基本政策的原则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是应当增加教师、增加教室,还是对“就近”的学生进行合理调度,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只因为受到压力便对政策进行变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政策执行的真谛,在于如何体现对于政策的尊重,从而体现出执行者的执行力;而不在于如何在政策执行中,防止“钻政策空子”的行为,那是政策制订的问题,而不是政策执行的问题。而期待设限行为“遏制房价”,更可能成为学校政策执行上的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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