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网吧上网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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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08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陈澈) 6月4日1时,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一个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7人烧伤,其中一人死亡。昨日,记者从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了解到,8月份全省网吧行业全面推行公众责任险及财产保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网吧内的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网民如在网吧内发生意外事件,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赔偿。 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秘书长朱华向记者介绍,对于参保的网吧,保险公司对网吧的 财产因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事故原因引起的施救费用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在参保网吧的经营场所内,因经营者的疏忽、过失、意外事故或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网吧经营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爆裂,自动喷淋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经过公安机关确认,有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