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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暴利殡葬业想让人"死无葬身之地"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20 南方网
  红网 吴睿鸫

  在拥有36万城区人口的湖北省荆门市,一家民营企业通过行贿民政局原局长等手段,买断当地唯一的公墓和殡仪馆20年经营权。如此一来,当地殡葬价格一路飙升,一些死者亲属不堪重负。由于当地殡葬业被独家垄断经营,有的墓穴价格被炒高到11万元;部分死者不得不把亲人葬在60公里以外的邻县公墓。一些群众表示,如此垄断经营是要让百姓“死无葬身之地”!(8月17日新华网)

  自2003年始,殡葬业连续三年蝉联十大暴利行业,果真名不虚传。一个死者墓穴价格竞被炒成天价,以至于部分死者想办法把亲人安葬他乡,百姓“死无葬身之地”成了殡葬业高度垄断下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当人们抱怨在“生不起人”(医院出生费用惊人)的同时,更流露出“死不起人”的无比愤慨。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借助行政手段垄断经营,大发死人财。殡葬行业早已脱下了民众利益至上的“外套”,往死的宰你,没任何商量余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3年全国死亡人数约825万人,依民政部调查,目前全国火化率为50%,也即全国约410多万人通过殡葬火化。按每人最低丧事费1500元计算,每年全国殡葬业的市场额最少为60多亿元。如此巨大的“丧葬经济”,却一直被“黑色垄断”笼罩着。

  殡葬业高度垄断经营一直为公众所诟病。媒体、百姓、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都在发问和探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秘籍。有人士指出,殡葬业价格之所以高的离谱,在于缺少成本监督,没有举行价格听证。更有主流专家认为,打破垄断经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殡葬业领域。但在笔者看来,这些看法和见解并未抓住问题的主要症结。

  按常理,打破行业垄断,吸引民间资本介入,就能把高额的价格降到合理水准上。然而,湖北省荆门市殡葬业吸入民营资本后,却打破了这一看似颠扑不破的真理。究竟原因何在?一个最为鲜明的事实是,在与殡葬业管理相关的制度安排中,出现了在任何一个健全市场经济下所不容许的现象——政府职能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在殡葬行业现行体制下,民政部门是殡葬行业的主导经营者,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因为,我国殡葬行业长期挂在民政一条线上,殡仪馆或者火化场说白了就是民政局的直属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即使有民营企业想介入,也要经民政部门的层层审批。再者讲,民政部有一个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行办法,规定殡葬事业单位应该经办多种殡葬服务项目,盈利实行殡葬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盈余分成制。与此同时,民政部门又是该行业的监管者。这就不能不出现制度上的“人格分裂”,导致市场监管行为缺乏中立性和彻底性。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是利益关系主导的行政袒护所导致的监管的不彻底性和摇摆性,才是殡葬业成为“暴利行业”的制度根源。

  试想,在制度掣肘和利益驱动双重背景下,国家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也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因此,要遏制“殡葬经济”的暴利,就要打破“黑色垄断”,打破殡葬行业的行政保护,要打破行业的行政保护,就要进行彻底的体制改革。(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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