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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际猎人”刺痛的神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23 中国新闻网

  一只马鹿标价6000美元,一只岩羊标价2500美元,藏原羚的身价是1500美元。这些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野生动物保护法》里,它们都是无价的,实在要衡量它们的价值,大致可以通过滥杀者被刑法量刑的幅度来想象。以上列出的价格,是它们在国际狩猎市场上的价格。

  ——这是国家林业局近日低调运作的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活动被曝光后带出的内幕

,国人闻所未闻的内幕。尽管这个拍卖活动已经被宣布延迟,但此事激起的轩然大波,远未平息。

  花钱就能猎杀野生动物?狩猎市场只对国际猎人开放?这一系列问题即刻成为焦点。一个不为公众所知的市场突然被曝出那么多细节,当然容易让人震惊。我习惯性地在网上观察了一下网民的“表情”——互联网是个好地方,可以看到公众对某个事件的直接反应,尽管不甚完整——网上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之声,理由形形色色,但仍能归纳出这样一类心态来,简单地说就是,凭什么让外国的猎人来枪杀我们的野生动物,这还了得,这不是卖国么?

  据我观察,某件事情如果涉及到外国人,尤其容易让一些人失去冷静分析的能力,从而滑入谩骂泄愤的泥潭。一种所谓的民族自尊取代了法治的眼光、仁慈的心灵、理性的态度。具体到狩猎权拍卖这件事,国家有关方面的做法和态度是应该支持还是怀疑,不在此文的分析之中,我想表达的是,是否有必要讨论一下,面对这起事件,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去讨论问题——《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规定?对执行这些条款的监督是否能行之有效?如果拍卖,其收益的分配流向是否合理?有无可靠的监管措施?狩猎所用枪支的管理能否很好地遵守中国的法律?怎样兼顾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当地居民的人权利益?动物福利的主张要不要有一个必要的限度?司法部门怎样加强对非法狩猎的打击力度?等等。起码这些问题的讨论是有益的,有建设性的。

  健康的民族自尊值得我们尊重,如果到了不能容忍任何法治与理性的声音,任何在网上准备作冷静分析的人都要冒着被指为“汉奸”的风险,那就是一种伪民族情绪了。

  其实,不单涉及到“外国人”,我发现,某件事只要扯上“有钱人”、“官员”这类字眼,不论好坏,网上往往是不分青红皂白,骂声一片。如果你把正面塑造某个反贪局长的文章发到网上,别管多么感人,准保有人第一时间跳出来说:“假的!”任何外资品牌的产品出了质量问题,还没调查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就有许多人声称,其民族自尊心被侮辱了。总之,“有钱人一定为富不仁”,“当官的个个都是腐败分子”,“外国人永远都会侵犯我们的民族利益”,这类心态网上比比皆是。我不否认,上述敏感角色几乎成了社会焦点的符号,也是造成很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自然容易点燃公众激动的情绪。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获得了失去理智、将问题绝对化的理由。

  我们被“普法教育”教育了这么多年,人们遵守法纪的自觉性加强了,自身的权利意识也提高了不少,但法律意识应该不止这些吧,什么时候能做到自觉地用法律的视角看待社会和思考问题呢?从互联网这个窗口看过去,似乎还在倒退。

  这多少叫人有些悲哀。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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