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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论价施教”践踏教育伦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0:00 新华网

  陆志坚作者文集

  同一所公办小学,分设电脑实验班、英语实验班和普通班,只要家长“自愿”缴纳数额不等的“实验费”,孩子就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山东省实验小学六年来的这项教学实验,受到广泛社会广泛关注。一些教育专家认为,这样做有违义务教育“公平、均衡”的宗旨。(8月18日新华网)

  学生只要交上1000元,就可享受电脑教育,交上500元,就可开设英语教育课程,且保证交费学生英语水平达到初中程度。没交费的学生,只能进普通班学习,而这种所谓的普通班到底是何种普通法,不得而知。但不容置疑的是,学校“论价施教”,是在制造新的教育不公。

  在国外一些教育程度高的国家,流行一种教育伦理的说法,即他们的学校也有实验班、特长班,但都是免费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学校不加任何限制,教师不能有丝毫的歧视心理,这就是教育伦理,也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

  现代教育伦理的核心就是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在公平的起点上个性最大化地得到张扬 ,这也是我们所追求的教育目标。而“论价施教”完全违背了这一伦理,山东省实验小学的方法尽管满足了少数家境条件好的学生的需要,但更大程度地是将教育烙上了“嫌贫爱富”的印痕,渲染的是“学校大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受教育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按学生交费的多少施行不同的教育,就是将公平的教育资源摆在学校“货柜上”公开叫卖。表面看愿打愿挨,出多少钱享受何种教育服务。可事实上,当教育一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优质教育资源会流露出极强的趋利性,家境富有的学生往往“赢者通吃”,而贫困学生最基本的受教育权也被“注水打折”。

  美国学者萨托利在其《民主新论》中认为,每一代人都应有平等的起点,也就是“为了平等地利用机会,从一开始就应具备平等的物质条件”,社会应该使“每个人从一开始就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以便得到相同的能力而与所有其他人并驾齐驱”。

  因而,对一个以追求和谐的社会来说,让每一个学生在教育权益上“平等地利用机会”,这是基本要求。那种以“教育投入不足、社会认可”等理由来推行优质优价教育,是对现代教育伦理的践踏,应该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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