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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缴了“黑枪”103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0:00 东南早报

  整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6月开始

  早报讯(记者陈雷文/图)2005年晋江5·31爆炸案,8名群众不幸遇难;今年永春县下洋6·29爆炸案,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损失不小。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第九次新闻发布会上,杨建平副局长透露,泉州市新一轮集中

整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已展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

  自6月份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以来,共收缴炸药1301.625公斤、各类枪支103支、子弹877发、管制刀具3159把、雷管2859枚、导火索3321.3米、导爆索2950米、黑火药167.45公斤;共查处涉爆、涉枪、涉刀案件9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1人。

  由于泉州市存在大量非法的小爆窑、小采石场、小矿山,而开采矿山所需的民爆物品大量通过地下非法渠道获取,给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面对依然严峻的形势,公安部门将打好宣传发动、收缴、管理、查处等四方面的攻坚战,掀起新一轮的集中整治民爆物品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凡在9月15日前主动交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非法物品的,将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将依法予以收缴并从重处罚。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专项行动的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591-87825014,各地举报电话:110。

  链接:

  奖励措施

  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将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破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办案件的,奖励4000元至6000元;

  2.抓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捕逃犯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

  3.破获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行杀人、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4000元;

  4.破获盗窃、抢劫、抢夺及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刑事案件,或破获此类团伙犯罪案件的,奖励2500元至3500元;

  5.缴获制式军用枪1枝以上,或者火药类枪支2枝以上,气体类枪支5枝以上,炸药、发射药、黑火药或烟火药100公斤以上,雷管100枚以上,手榴弹2枚以上的,奖励2000元至3000元;

  6.避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奖励2000元至4000元;

  7.破获其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200元至800元。

  奖金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发放。(陈雷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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