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宿州一法官领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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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5:08 今日早报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宿州一法官领刑三年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王华乾有期徒刑一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 年,并对其受贿所得3.8万元予以追缴。王华乾曾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5年4月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检察机关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王华乾2004年审理宿州市墉桥区卫生防疫站职工童志才、刘荣贪污一案时,将童、刘贪污案的全部卷宗交给刘翻阅、摘抄,并让其将部分卷宗带回家。10多天后,这些材料才被交到宿州市中院。经有关部门鉴定,刘荣带回家的材料中有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的检举材料。此外,王华乾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亲属的财物,总价值3.8万元。(1910905)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