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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6: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高莺莺父母多年四处上访,家门前已长满荒草。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高莺莺的妹妹寄居在姑姑处。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宝石宾馆外景。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高莺莺生前照片。《沈阳今报》供图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复查组:高莺莺精神异常跳楼自杀
高莺莺从9楼坠落,纽扣崩落、裤子拉链拉开、脚上没穿鞋子,面部有伤痕。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她有精神异常表现,其自杀和精神异常有关,与因腐败落马的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之子无关。

  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是其父亲高天虎所留,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

,涉嫌构成犯罪,已经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本版文图 严利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8日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备受媒体关注的“高莺莺死亡事件”复查结果。通报称,复查表明: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其父高天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物证系伪造。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杂志九问高莺莺之死

  四年前疑案再引关注

  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

  事隔四年,某杂志发表了《高莺莺之死九问》等报道,对高莺莺之死提出了种种质疑,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等众多媒体相继转载,高莺莺死亡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实真相。襄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市组成联合复查组,并邀请公安部有关专家指导、参与,本着“重新复查、办成铁案”的原则,对高莺莺死亡事件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面复查。

  经复查组认真全面取证

  死亡原因锁定精神异常

  通报称,复查组认真审核了高莺莺死亡事件的案卷材料,复勘了现场,对尸检过程及尸检意见进行了审验,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不存在他人加害。高莺莺有精神异常表现,其跳楼与精神异常有关。

  通报称,此前,高天虎一直声称其女高莺莺是被奸杀的,并保存有高莺莺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面留有精斑。这次复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高天虎提供的高莺莺死亡时所穿内裤上所留精斑进行了检验,与可能对高莺莺造成性侵害的相关人员,包括传说中嫖娼不成害死她的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之子的血样DNA检验结果作了比对,均被排除。检验结果是,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

  在发布会上, 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重案处副处长胡家祥、襄樊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强、襄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天宝、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和襄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廷兴等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回放:索赔20万未果停尸宾馆大堂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介绍了复查情况。他表示,经过近一个月的全面调查,现场复勘、侦查实验、物证检验等工作认定:高莺莺系跳楼死亡,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系高天虎所留,高莺莺死亡事件与他人无关。

  董煜华说,2002年3月15日23时33分,老河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洪山嘴宝石宾馆报警,该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老河口公安局侦查和技术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和医院去察看了现场和尸体,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3月16日上午侦查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法医对尸体进行了体表检验,同时对死者的伤势、衣着情况及现场局部沉积物证情况进行了拍照鉴定,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身亡,并当场导致其死亡。

  16日16时,老河口公安局向高的亲属通报了勘察、现场尸检和调查情况。高的亲属提出由宾馆赔偿20万的要求,宝石宾馆以高莺莺是自杀为由,予以拒绝。老河口市公安局对双方调解未果。

  董煜华说,7月17日10时许,高莺莺的亲属组织数十人把尸体抬到宝石宾馆三楼大厅,设置灵堂、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燃放鞭炮,大批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

  18日18时,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经老河口市领导研究决定:市公安局调集民警70余人、武警10人将高莺莺的尸体强行运到火葬场。后因老河口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反复做工作,死者亲属同意在给予4.9万元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火化尸体。当晚9时,尸体由死者亲属自行安排火化。

  此后高天虎分别以其女高莺莺被持枪犯罪团伙奸杀和被人强迫卖淫而跳楼自杀等几种说法而多次上访。

  结论:跳楼自杀 坠地时仍有心跳

  董煜华说,复查结果: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重复一次,是跳楼自杀身亡。”

  “2006年7月5日至27日复查组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复查了现场,详细了解了事件过程。审查了尸检的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查取证,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

  董煜华说,“依据如下:第一,现场复勘证实现场痕迹是人跨越栏杆钻窗翻出踩踏窗框形成。”

  “第二是法医检验证明,死者是生前有意识的情况下坠楼死亡,可排除意外坠落和外力作用坠落。”

  他从尸检情况给予说明:“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四张照片,公安部作出物证检验意见书,对高莺莺死亡原因作出五条分析意见。一是死者口鼻外耳道有比较明显的骨折等严重头脑损伤,符合高处坠落的现象。二是死者口鼻、右外耳道大量出血,现场血光面积较大,提示其出血较多;双大腿挺直、肿胀,头部右耳朵处有淤血,右下颚角有皮肤出血斑,结合口鼻周围呼吸造成喷洒血迹分析,死者坠地时心脏仍在跳动,并有呼吸能力,系生前坠楼。三是死者双大腿畸形改变,双腿骨多段骨折,而皮肤未见损伤,说明其坠落时首先是双脚着地,下肢有支撑动作,坠落时死者有意识存在。四是事发期间,不是她的工作时间,现场也没有她的工具,结合90厘米高的护栏和窗户的间距等客观情况,可排除死者意外坠楼的可能。五是死者下颚、右眼角、右耳后损伤系高度坠落形成的附加伤;右下腹部表皮脱落,具有方向性,没有明显收缩反应,系死后伤;手腕部颜色较深,没有条形反应,不应是勒死、掐死;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和反抗伤,衣扣脱落和崩开是高坠时的常见现象,衣服没有明显撕裂脱落,可排除他杀。

  坠落实验:模型裤子拉链均崩开

  至于高莺莺的裤子拉链为何拉开,董煜华说,侦查实验证明,死者是站在高处窗檐上跳楼,可导致死者衣服拉链崩开。“我们做了三次现场坠落实验,通过侦查实验观察人体模型从九楼在外力作用下和自行坠落的结果。”

  侦查人员用于实验的3个人体模型其身高体重均与高莺莺相近,第一、二次侦查实验表明,从高莺莺坠楼处推下的人体模型坠地点均在距主楼180厘米处。第三次侦查实验显示从窗檐处自行坠落的坠地点在距主楼东墙270厘米处,三次实验中,人体模特衣服拉链均被撑开。

  侦查实验表明,第三次实验人体模型自行坠落的坠地点与高莺莺的坠地点基本相同。结合窗檐、护栏、铝合金窗户上的踩踏痕迹推断,高莺莺应当是从九楼窗檐处自行坠落。

  18岁少女跳楼自杀身亡

  3天后被强制要求火化?

  即使现在,宝石宾馆在湖北老河口市洪山嘴仍然算得上是地标建筑,曾是老河口市一个赫赫有名的地方,红火的理由之一就是宾馆10楼设有赌场。

  宝石宾馆附近的小樊庄村民高天虎,因为经常收购油菜籽,和宾馆经理王淑君有往来,高天虎的女儿高莺莺高中辍学后,经介绍到宾馆上班,在四楼娱乐部当服务员。2002年3月15日晚上,高莺莺被人发现死在了酒店三楼的平台上。

  近日,高莺莺三叔高天有和姑姑高玉枝等人接受本报特派记者采访时,回忆了高莺莺出事前后情况……

  2002年3月15日 女服务员深夜跳楼

  2002年3月15日晚大约10时20分,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接到宝石宾馆娱乐厅负责人王小君打来的电话:“你女儿在宾馆不见了,你们赶快过来。”

  20分钟后,高天虎和妻子陈学荣在宝石宾馆大堂见到宾馆老板王淑君和王小君等人。5分钟后,高莺莺找到了,她被两个工作人员魏江波和李伟,从宾馆后面的阳台上抬了进来。

  高天虎夫妇马上冲了过去,但女儿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眼睛紧紧闭着,上衣好几颗扣子没了,胸罩翻在外面,裤子褪到臀部下面,鼻孔下有血迹,脖子和手上都是紫黑色的抓伤……

  随后,高莺莺被送到老河口市第二医院,医院认定年仅18岁的高莺莺早已死亡。高莺莺的二叔高天成和姑姑高玉枝随后也赶到医院。当得知宾馆还没有报警时,高天成自己开车到公安局报了警。随后,两名警察赶到事发的宝石宾馆,却因为天黑,说要等到天亮再勘察,没有对现场进行任何保护便离开。

  2002年3月16日 法医验尸认定自杀

  熬到16日天亮,老河口市公安局的人去了事发现场,法医在老河口市第二医院的墙角处进行了尸检。尸检时,高玉枝就站在旁边,她看见法医刘子刚将高莺莺的眼睛翻开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头,再看了看脖子上的伤,最后把手腕和手背翻看了一下,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随即刘子刚对她说:“你侄女是清白的,还是处女,属于自杀。”

  对此,高玉枝有些不解,因为这无法解释孩子脖子、手腕以及手背上的抓痕,以及发现尸体时为何衣服被解开、裤子被褪下,她请求法医:“能不能把我侄女的下身检查一下。”“没必要,你侄女是清白的。”刘子刚回答后就离开了。

  随后,老河口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召开会议,要求家属尽快处理后事。当晚,高家人将棺材抬进了宾馆。

  2002年3月18日 警察抢尸家属同意火化

  “18日凌晨4时左右,我们突然听到了外面的骚动。向外看见多名警察和武警在宾馆门口。”高玉枝说她看见老河口市公安局领导站在大门外指挥着,多名警察欲冲进宾馆。然后,数名武警将高莺莺的棺材抬起,放入停放在外面的东风卡车上。装有高莺莺尸体的车最终朝火葬场方向开去。

  在火葬场内,代表市委工作组出面的政法委和公安局领导,要求高天虎马上签字火化尸体。

  最后,高天虎和老河口市委工作组签订了一份名为《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的合同,合同甲方为高天虎,乙方为市委工作组。当晚10时多,高莺莺尸体火化。从那时起,高天虎开始不断上访,直到今年7月3日,有关高莺莺死亡的疑点被媒体披露。

  各执一词

  复查组:当晚23时33分,老河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洪山嘴宝石宾馆报警,高莺莺跳楼死亡。

  高莺莺家属:高莺莺的二叔高天成得知宾馆还没有报警时,自己开车到公安局报警。

  复查组:当时完全可能通过尸检判断她是否受到性侵害。但法医提出时家属没同意。

  高莺莺家属:高莺莺的姑姑高玉枝在尸检时请求法医:“能不能把我侄女的下身检查一下。”法医说:“没必要,你侄女是清白的。”

  旁证举要

  事发当晚无异常事情

  董煜华表示,调查高莺莺事发前活动过程,可排除系他人杀害可能。“据调查2002年3月15日20时左右,高莺莺到一楼开水房打开水,20时30分左右上到五楼为歌厅兑换零钱,21时起一直站在九楼吧台外。22时左右歌舞厅负责人见高莺莺较长时间不在场,因考虑高莺莺平时精神有些不正常,担心其出去,开始安排人寻找,但无结果。通知其父母到宾馆协助寻找后,23时许尸体在三楼平台上被宾馆水电工发现。”

  “对当晚在宝石宾馆工作、住宿以及在10楼参与百家乐赌博的人员调查发现,当晚事发时段未发现有叫喊、呼救、打斗等异常声响,也未见到异常的情况发生。”

  高精神有问题高中辍学

  董煜华说:“高莺莺高中时的班主任、数学老师、校工、邻居韩某某以及同学赵某某等反映:高一下学期,高莺莺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目光呆滞,自言自语,严重时在课堂上莫名其妙地叫、说话、笑。学校发现高莺莺有精神异常,情况严重,要求她父母带她治疗以后再来上学,自此辍学。”

  “老河口市洪山嘴的医生说,2001年高莺莺多次与其母亲来找他们看病,医生诊断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建议到大医院去看。”

  “高在宾馆的同事高某、郭某、魏某也表示,高莺莺在宾馆有一些精神异常的表现。尤其是事发当晚突然发现高莺莺行为反常,于21时许打电话告诉其父母,要求将高莺莺接回家。”

  内裤上精斑是高父所留

  董煜华说,经公安部鉴定,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系高天虎所留。今年45岁的高天虎,1983年因无故殴打他人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从发现尸体到送往医院抢救直至给死者换衣服,甚至尸检的过程中,始终有死者的亲属在旁边,他人不可能有更换死者内裤的条件,高天虎等人均证实了这一点。当被问到“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资格信誉是否有怀疑”时,高天虎曾表示,那是全国最权威最高级别的鉴定机构,当然不怀疑。

  高天虎留精斑

  动机尚未查清

  在新闻发布会最后的记者提问时间,记者提问相对来讲十分尖锐。

  高天虎作伪证动机尚不清楚

  问:高天虎诬告涉嫌构成犯罪,高天虎为什么这样做,他的动机是什么?

  答: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高天虎的妻子应该是不知情的,高天虎本人对这个事件也不予承认,尚不清楚具体出于什么动机。

  宝石宾馆老板没有人间蒸发

  问:在这个事件之后,王淑君就没有出现了,是这样的吗?

  答:王淑君当时是宝石宾馆的经理,是香港居民,我们已于8月10日找到了她,并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媒体上有报道说,事发后第二天王淑君就失踪了,这个情况失实。王淑君承包宝石宾馆签订的合同是从1999年5月1日到2002年5月1日,高莺莺死亡事件发生后,宝石宾馆还经营了两个半月。

  死者家属当时拒绝解剖尸体

  问:当时是不是可以做尸检鉴定她之前是否受过性侵犯?

  答:当时的技术条件完全可以通过尸检直接判断她是否受到性侵害。当时法医就提出,如果要进一步了解尸体的详细情况的话,必须对尸体进行解剖,但死者的亲属提出如果解剖的话,弄得尸体乱七八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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