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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认定高莺莺跳楼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备受媒体关注的“高莺莺死亡事件”复查工作结束。8月18日上午,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复查情况。复查表明: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高天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事隔四年,某杂志发表了《高莺莺之死九问》等报道,对高莺莺之死提出了种种质疑,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等众多媒体相继转载,高莺莺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襄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实真相。省、市组成联合复查组,并邀请公安部有关专家指导、参与,本着“重新复查、办成铁案”的原则,对高莺莺死亡事件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面复查。

  复查组认真核对了高莺莺死亡事件的案卷材料,复勘了现场,对尸检过程及尸检意见进行了审验,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不存在他人加害。高莺莺有精神异常表现,其跳楼与精神异常有关。

  此前,高天虎一直声称其女高莺莺是被奸杀的,并保存有高莺莺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面留有精斑。这次复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高天虎提供的高莺莺死亡时所穿内裤上所留精斑进行了检验,与可能对高莺莺造成性侵害的相关人员血样DNA检验结果作了对比,均被排除。经对所提取的高天虎试纸的检验,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

  复查组有关负责人还就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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