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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100张盗版碟要罚1万 “反盗版百日行动”将严打地摊小贩,市场上仍有店铺偷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3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许黎娜吴广宇戴柱明吴燕虹李嘉侃)记者从广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获悉,从上月15日起,“反盗版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自8月16日开始,进入严惩阶段,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以内的罚款。

  执法

  “百日行动”持续到10月25日

  本次活动打击的重点是经营、使用盗版光盘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的无证经营者和游商、地摊小贩。广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在广州有证照的音像店中,基本实现全部卖正版。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前一个月“只查不罚”。从8月16日开始,就要采取严惩措施: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内的罚款。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25日。

  市场

  封套摆台面盗版暗中藏

  记者近日随机走访了广州几个主要的音像制品销售场所。在大沙头路的海印广场3楼,一家不到十平方米的店铺里摆着十几箱光盘,有电影、电视剧、电脑软件等,价格在5元-7元。与以往不同的是,店铺摆出来的都只是光盘的外包装套,里面并没有光盘。需要等顾客确认选好所需要的光盘,店员才从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将光盘取来。

  位于海珠区宝岗大道的恒龙电脑城,以往卖盗版光碟的一些商铺现在多已闭门谢客。而在海珠电器城,部分店铺门口贴着本月休息的告示,更有些干脆转行卖婚纱。

  前日傍晚时分,海珠区一些内巷和小区门口,出现了贩卖盗版光碟的小贩。他们把光碟装在一个纸皮箱里,再把箱子放在一张折凳上,方便随时逃避扫档之用。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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