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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集资建房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32 南方新闻网

  党政机关集资建房被叫停

  三部委联合发通知称该类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违规将究责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蒋彦鑫)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昨日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我国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

建房项目。

  违规集资建房补贴要收回

  建设部表示,从即日起,我国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要重新审查,已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

  对住房面积已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等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对单位违规向职工提供集资建房补贴的,责令收回。

  集资建房禁售非供应对象

  此外,集资合作建房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

  建设部表示,各级监察机关将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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