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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演唱会缴国税8万 郑州市首笔涉外演出团体代扣代缴外企所得税顺利入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33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昨天,“网通·奥运之夜”2006群星演唱会的承办单位,缴8万余元税款。据悉,这是郑州市国税局征收的首笔涉外演出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演唱会将在今晚举行,王力宏、莫文蔚、蔡琴、梁静茹、花儿乐队、许巍、何洁、萧正楠、黄义达、倪睿思等及河南籍奥运明星受邀参加。

  按规定,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演员以团体名义来内地演出,应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地支付单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郑州市金水区国税局,积极向承办演唱会的金水区某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宣传税收政策。最终使该单位同意缴纳应代扣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83731.23元。线索提供徐军霞邢军

  □记者殷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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