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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爱文等人获荣誉称号 5人获省“三八”红旗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33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前天,省妇联向全省各省辖市妇联发出决定,授予蒋秀娟、冯娜、曹爱文同志河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时追授闫美芝、张爱霞同志河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蒋秀娟,18岁,商丘永城市黄口乡人,2006年3月9日,在张家港市打工时,为保护他人财产,勇斗歹徒,血洒300米报警路;冯娜,23岁,许昌市襄城县人,2006年6月22日晚

,到武汉旅游时因见义勇为遭报复,喋血武汉街头;曹爱文,23岁,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2006年7月10日,在采访过程中,看到落水女孩生命垂危,给女孩做人工呼吸,被人称为“中国最美的女记者”;闫美芝,41岁,系商丘市下岗工人,2005年12月11日,在烟台打工乘公交车时发现歹徒行窃,她与歹徒搏斗中被刺身亡;张爱霞,35岁,安阳县伦掌乡人,2006年7月23日,为救一位横穿马路的2岁男孩,被车撞倒当场死亡。

  “这5人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巾帼壮歌,展现了当代河南妇女崇高的精神境界和时代风采。”在表彰决定中,省妇联号召全省广大妇女向她们学习。

  □记者李晓敏梁振廷温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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