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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决定 实施五大行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4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近日,市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五大行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农村广泛实施倡树新风,素质培育、繁荣文化、容貌整治、文明创建五大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倡树新风行动。围绕“乡风文明”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实

践活动。素质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教育,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繁荣文化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生活质量。容貌整治行动。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促进镇容村貌普遍改善。文明创建行动。以农村“三个一”创建活动为带动,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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