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有了“执法大队”严禁产销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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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1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彭学华 董晓玲)8月18日,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和市节能执法大队在全市节能暨环保工作会议上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据悉,今后我市将在政策导向上旗帜鲜明地鼓励节能与环保,并加大节能执法力度。 记者获悉,今后对认识一致、需要“确保”的环保项目、节能项目,我市将不遗余力地给予引导和扶持。市委、市政府初步确定,对于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污水处理达 到城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且不排入城市管网的,全额返还上缴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达到城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但排入城市管网的,按80%返还上缴的污水处理费;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达到中水回用标准的,污水处理费全额返还。对于电耗、煤耗、水耗指标达到全国、全省同行业最优水平的企业,减免相关行政性收费;在审报国家和省研发中心、科技计划、安排科技三项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达到国家省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节能建材等,相应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和环保技改项目,给予定向扶持。对新上节能、环保项目,在建设用地、天然气等要素资源供应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