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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测速点全部立牌“现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5: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肖定东 汪春洋)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已对全省高速公路规定使用的电子测速装置实行统一的公开告知方式。

  所有测速点立牌告知

  近年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迅猛,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迅速增加。省公

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高速公路及主要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推广安装雷达测速装置。测速工作开展后,违法超速行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为落实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关高速公路测速问题的议案提案,近日,省公安厅会同省纠风办、省交通厅等提案会办单位,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江门市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代表、委员们提议要统一公开测速点。省公安厅表示,从今年8月1日起已对全省高速公路规定使用的电子测速装置实行统一的公开告知方式,明确规定电子测速点必须提前在前方500米至1公里处竖立告示牌提前告知,并对告示牌实行统一式样、统一制作标准、统一安装要求。目前全省所有测速点已统一安装告示牌。

  严查利用测速敛财

  “安装这些提示牌是为了告诉司机马上就要进入测速区,注意车速。目的是提醒司机注意驾驶安全,而不是告诉他们前方有电子眼,走过拍摄区就可以加速了。”省交管局有关人士还表示,为加强管理工作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临时设置和更改测速点的措施,但利用测速敛财将被严肃查处。省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在大力推广使用测速这项交通管理监控技术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三统一、三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个统一”是指测速设备必须统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计量部门认定的产品;全省统一规划和布置测速点;全省统一测速警示标牌的式样、制作标准和安装要求。“三个规范”是指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操作流程;规范数据录入和告知程序;规范监督制度。对各地不按规定进行测速的,一经查实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利用测速敛财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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