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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卡拉永远OK”,别忘修修“地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5:06 信息时报

  时报新闻眼

  国际级的选美大赛变成“三陪”活动,究竟是还原了选美活动作为女色消费(美女成为享乐符号)的本质,还是证明这片经常上演“南橘化北枳”的神奇土地创新能力惊人?这个问题显然应该由公众向政府提出。——李斌

  李斌的博客:在左路飞翔http//manflb.tianyablog.com

  如今在中国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已经有泛滥之势的选美赛事,最初是在一种“走私”状态下完成的。在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中,虽从来没有过禁止选美的规定,但是对选美,过去社会舆论确实是不主张的,全国妇联1994年甚至公开表态反对举办选美比赛。直到2003年“世界小姐”总决赛堂皇落户海南三亚,才被定为中国的“选美元年”。其时,新加坡《联合早报》曾评论说:“中国的选美政策可望有所突破……这显示中国的改革开放已从政治和经济活动,延伸至社会及文化方面,具有较大象征意义。”而面对“‘地球小姐’大赛选手被安排高价提供三陪服务”(《现代快报》8月18日)的新闻,那篇文章的作者会有怎样五味杂陈的感觉呢?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这几年“小姐”一词被玷污了。我想,虽然跟道德廉耻这些词扯上关系就难免一桶浆糊,陪吃陪喝陪聊之后,晚上的活动是否更精彩?想来总不会是坐而论道吧?也是大家在会心一笑之余,难免浮想联翩的。但大可不必作宝相庄严正襟危坐状。这只是一部分人的生活状态,她们也不是被强迫的——从新闻里看出,这几位选手有意见的原因是没得到钱。商家自然以自己的利益出发各取所需——我们既不能断言涉事酒店有提供色情服务,“地球小姐”华东赛区的组委会就是拉皮条的,涉嫌组织卖淫活动。这是“扫黄打非办”的事。

  换个角度来说,我们某些看客(特指男同胞)在流着口水、摸摸自己的钱包、掂掂自个的斤两的同时,倒不妨探讨事件中的某些积极意义。普通人只要有钱,也可以与潜在的“地球小姐”们一亲芳泽,是否说明更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庶民的胜利”,社会更开放进步了?

  “一部小学生字典将‘鸡’解释为妓女”(《深圳晚报》8月17日)。如果按照南方出版社出版的这部字典来解释,“地球小姐”就是“地球之鸡”。显然充分契合“地球小姐”世界大赛作为“绿色选美奥斯卡”,也是世界上惟一的一个以“绿色环保”为主题注册的国际顶级选美赛事的美誉。鉴于“鸡=妓女”被收入小学生字典的实际情况,把“小姐=妓女”或“小姐=鸡”也收入小学生字典。是否也丰富了我国的语言文化?

  当然以上纯属歪批调侃。国际级的选美大赛变成“三陪”活动,究竟是还原了选美活动作为女色消费(美女成为享乐符号)的本质,还是证明这片经常上演“南橘化北枳”的神奇土地创新能力惊人?这个问题显然应该由公众向政府提出。市场经济和美女经济再次结合,组委会有权,大款们(事件中的豪客地产商)有钱,参赛选手有色——权钱色整到一起,看来不来个天昏地暗花容失色是誓不罢休的。这里的猫腻我们老百姓是不得而知的。但是选美赛事的发展会出现这些令人不解的现象,也意味着法制的完善迫切需要跟上经济发展需求。至少证明了,在选美正式“开放”不到3年的时间里,出现如斯令文化部进退失据的局面,相信他们也是始料未及,僵化的行政管理体系的拖沓和应对无方的弊端暴露无遗。

  “陈凯歌前妻、‘名门痞女’洪晃放言消费男色:男人好看才有好价钱”(《东方早报》8月10日)。这种张扬的伪女权宣言由于底气不足,而更说明以选美活动为主流的美女经济的残酷本质:既然是“小姐”,无论前面加上什么美好的定语,都逃脱不了“小姐”的本性——以青春赌明天的一群“花瓶”或者是“高级交际花”。

  且让我们看看作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规范选美活动是如何论述的。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司孙迅处长在《中国妇女报》所作的“遏制美女经济泛滥”系列报道中,曾指出“选美泛滥是对文化的轻视”:眼下的选美越来越有泛滥的趋势,关键就是从经济角度出发的,而轻视了文化影响。就我国近年来的文化演出市场而言,在繁荣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消极现象:比如利用美女进行色情或变相色情的演出案件还时有发生。

  话都在理,但是一味的停留在口头的状态下,只定性而无具体监管措施的诠释,就变成了一种正确的废话。“为自由放弃后冠,‘环球小姐’齐芳被撤销冠军称号”(《新华每日电讯》4月3日)的新闻早已证明,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与行业规范,很多参加选美的佳丽事实上处于弱势状态,使得这些参赛选手在遇到类似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只能够或者忍气吞声默默忍受,或者个人对抗整个选美赛事,以个人宣布退出来表明立场。

  有业内人士指出,针对国内选美赛事缺乏管理、行业状况比较混乱的情况,对于已经成为一项产业的选美赛事,国家应该尽快指定部门或者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统一归口管理。最迫切的事情是,应该建立一个选美方面基本和统一的规章制度作为唯一标准,比如,按照选美行业的专业标准规定选手年龄、身高、参赛资格、选手行为规范,并应该建立赛后选手管理制度,规范选手合约规范文本等等。

  而“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就卡拉OK管理问题接受专访:各司其职,卡拉可以OK”(《南方周末》8月17日)的新闻,却说明,“维护文化市场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满足人民对艺术的欣赏与追求的美好愿望”的高调是可以弹的,自留地的利益也是要维持的,但是选美赛事选手的利益我暂时是管不了的。俗话说“立言者,必先立身。”那么,文化部在高唱“卡拉永远OK”(为部门利益收费得到保障)之余,就从这次事件着手,也修修“地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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