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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宁15农户状告政府不收回闲置土地事件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6:30 新华网

  

浙海宁15农户状告政府不收回闲置土地事件真相

  资料图片

  是闲置土地?还是蓄意阻挠施工?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9日电海宁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法定职责的报道最近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是否存在闲置情形?海宁市政府是否真的没有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今天,海宁市有关部门向嘉兴在线新闻网站披露了事情真相。

  征地程序合法补偿到位

  据嘉兴在线报道,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是原许巷镇政府(2003年11月许巷镇与原许村镇合并后称许村镇)于2002年10月引入的港商合资项目,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2.5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位于许村镇胜利村闵家桥,面积279.9亩,征地涉及红联组等5个组181户农户。

  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的情况看,丽宏君项目土地审批程序合法。2002年11月4日,省政府浙土字B[2002]10646号文件批准了该项目用地地块农用地转用、征用方案,同年12月24日,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丽宏君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月27日,省政府浙土字[2002]20327号文件批准了项目供地方案,2003年6月18日,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向丽宏君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临时证明书》。

  征地补偿事关被征地农户的切身利益,征地补偿不到位往往是引发纠纷的主因之一。当地政府认为,丽宏君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是到位的。据了解,按照省政府相关批文,该项目279.9亩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为480余万元,平均约1.71万元/亩,这与当时海宁征地补偿标准1.45万至1.5万元/亩大致相当。但由于被征地块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接壤,而余杭的征地补偿标准较高,因此在具体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被征地农户一致要求按余杭区的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海宁市、镇两级政府认真研究后,同意把补偿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含青苗损失费等),加上人均1.5万元的劳动力安置费,最终实际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明的话说:“这已是海宁乃至嘉兴地区征地补偿的‘天价’了。”

  即便如此,当时共有168户农户主动领取了补偿款,但仍有13户农户拒绝领取,直到2005年3月方才领取。对这一补偿标准,多数被征地农户表面上并无争议,此后农户在向镇政府提出的诸多要求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冲着补偿标准的。就连此次挑头诉讼的15户农户之一的邬永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6.5万元/亩的补偿标准与余杭差不多。

  徐明表示,丽宏君项目的整个征地过程可以说做到了审批程序规范、征地程序合法、补偿安置到位。

  农户多次阻挠致使项目开工迟缓

  在征地现场,只见项目用地已平整完毕,周围还砌起了围墙,地上则长有不少尺把高的杂草,乍看确实给人“闲置抛荒”的感觉。

  据调查,丽宏君公司在办妥相关土地、建设审批手续后,被征地块一些村民自2003年2月起,就不断以征地合法性、土地抛荒等为理由进行县、市、省甚至进京上访,上访次数先后达10次。2003年5月至2005年7月间,曾4次阻挠企业进场施工,发动妇幼老小拦躺在施工机械前面,其中一次扣留装御卡车、推土机等施工机具达半月之久,致使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面对这一情况,政府部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做了大量工作。海宁市、许村镇两级政府会同胜利村村委会,努力做好被征地农户的政策解释与思想工作。2003年11月、2004年8月,许村镇党委、政府两次组成工作组,到村里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复。省国土资源厅、嘉兴国土资源管理局也两次派人前来调查,最终认定丽宏君项目用地合法、程序合法、补偿到位,并以此答复上访村民。许村镇党委书记王记清说,在2005年7月28日以前,尽管补偿金早已发放到农户手中,但事实上被征地一直由农户在强行耕作。

  项目迟迟无法开工令企业苦不堪言。丽宏君公司海宁方投资人沈国甫透露,自征地开始至今,企业因项目建设受阻的损失已达1100万元。

  由于进场施工多次受阻,2004年11月12日,丽宏君公司不得不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延长临时土地证有效期的请示报告,经海宁国土局审查同意延期建设至2006年12月26日。海宁国土局副局长徐明表示,用地单位征而不用才叫“闲置土地”,丽宏君公司征地后多次进场施工受阻,想用地而用不了,何来“闲置土地”一说?

  2005年7月28日,海宁市有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保护性施工。至此,该地块才真正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丽宏君公司随即展开了土地平整、铺垫宕碴、勘探、规划设计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到2006年3月15日完成了围墙砌筑。

  农户状告政府为哪般

  在找到胜利村现任村支部书记沈掌龙时,他对村里15户农户状告政府一事并不知情。等看完相关报道后,眉头皱拢了:“这事已解决了,现在怎么又冒出要打官司了?”随即叹息说:“这个村太复杂了。”

  据沈透露,胜利村部分村民经常闹矛盾,互不相让,常常会出现你赞成的事我就反对、你反对的事我就赞成的对峙局面,让村干部很头痛。征地至今,仅村支部班子就已换了4次。

  沈说,当初征地时,他还不是村支书。但据他所知,刚征地时,是少数农户不同意,一口咬定“要靠地吃饭,不卖土地”。但等到企业准备进场施工时,则变成了少数农户赞同,多数农户反对的局面。之所以如此,先领取补偿金的那部分农户中流传着一种说法:13户一开始拒领补偿金的农户得到了企业200万元补偿才同意征地,他们则吃亏了。对此,许村镇政府明确予以否认,称农户的补偿标准一样,均是6.5万元/亩。

  在向参与诉讼的农户之一邬永方核实相关情况时,他没有从正面回答农户是否多次阻挠企业进场施工,只是反复强调: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6.5万元/亩的补偿金不可能吃一世,农户失地后今后怎么办?并称,他们多次上访找政府,并非无理取闹,为的是解决失地农户的后顾之忧。

  那么,被征地农户究竟提出了哪些要求?在许村镇党委提供的一份《关于胜利村闵西片失土农民要求的解释及答复》中看到,农户向政府及企业共提出了12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解决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险,解决排污设施及生活垃圾,地块宕碴铺设由农户承包,征用土地面积升成5%(即1亩地按1亩2分算),农户进厂安排工作,全面包干被征地石方、围墙、建筑房、绿地等。

  对此,许村镇党委书记王记清说,农户所提出的12项要求,镇政府都作了书面答复。其实,里面有些要求很无理,但政府为避免矛盾激化,总是耐心做说服工作,处理相当谨慎,其间几乎没有采取过刚性的行政手段。(郑天朗)

  

浙海宁15农户状告政府不收回闲置土地事件真相

  不收回闲置土地 浙江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政府

  全国各地闲置、抛荒土地现象的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日前,浙江省嘉兴市下辖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今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类似的案件尚属全国首例。

  2002年11月4日,浙江省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丽宏君公司)申请的279.90亩建设用地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用途是工业用地。高春福等15户农民的承包地在征用的范围内。

  2003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向丽宏君公司颁发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书。可是,近3年过去了,这些土地却一直闲置着。高春福等15户农民眼看着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一直被闲置、抛荒,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他们找到了专门承办行政案件的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袁裕来告诉他们,《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不妨让失地农民成为闲置土地"监督员"

  全国各地闲置、抛荒土地现象的严重,引人关注。日前,浙江省嘉兴市下辖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近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类似的案件尚属全国首例。(8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海宁市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对闲置了3年多的时间的土地不予收回,不论从哪个角度说,都是一种进步。只可惜的是,类似海宁市的15户农民状告政府对闲置土地的不作为行为,还是太少。相反,闲置土地的数量却很惊人。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到2005年6月,全国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

  对这近400万亩闲置土地,该由政府收回而没有收回的决不是少数。其中没有收回的原因,和政府部门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而且还由于种种利益关系,有的闲置土地没有收回还是政府的一种默许和纵容。海宁市15户农民首次通过法律,以状告政府的方式和政府较真,既是农民法律意识的觉醒,更是监督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好办法。由此不禁想到:何不让失地农民成为闲置土地的“监督员”呢?浙江省15户农民状告政府未收回闲置土地西安将对房产开发中的闲置土地从高收费广州上半年收回47块闲置土地 总面积为69万平曾培炎: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对闲置土地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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