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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醉酒驾车又拖人:“不是啥大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20:00 光明网
张明安

  一名醉酒女子驾驶一辆白色富康轿车,在撞倒了骑车的一对父子后,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被卡在车下并被拖出20多米。撞伤父子后又驾车逃逸。当面对记者的镜头,这名醉酒的女司机说:“这也不是啥大事,照什么呀!”。(8月15日华商网--华商晨报)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不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个极大的隐患,甚至对酒后或醉酒驾车的司机自身的切身利益也是极大的危害。道路

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这对于每个司机来说,应该是最基本、最起码的交通安全常识。

  而报道中的这名女司机,不仅是醉酒驾车,而且还把一个15岁的男孩拖拽了20米多远,其后又驾车逃逸。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女司机对自己造成的后果却轻描淡写成“不是啥大事”。殊不知,“不是啥大事”在法律上却成了大事。

  与旧法相比,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最大的修改在于对酒后驾车违章的处罚更加严厉。如今的酒后或醉酒驾驶已不是简单的违章、罚款那么简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车,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此看来,这名女司机的醉酒驾驶“不是啥大事”的说法,已经明显站不住脚跟了。显然,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醉酒驾驶,又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已经是错上加错,女司机本该立即停车保护事故现场、联系120并履行救助义务,救治受伤的父子。截然相反的是,该名女司机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将卡在车下的男孩拖拽了20多米远,其后又驾车逃逸了现场,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他人的后果,却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犯罪。可想而知,已经触犯了刑法,“不是啥大事”真的事大了。

  醉酒驾车,出了交通事故,还将男孩拖拽了20多米远,又驾车逃逸,其后果决对“不是啥大事”就能够了结的。目前,女司机已经被行政拘留,但是等待她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同时,一句“不是啥大事”,背后却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显现出女司机法律意识的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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