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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拷问“领导拿10万可获别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20:00 光明网
许骥鸿

  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而其间的差价十分巨大。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退房——(8月14日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退房、退房――”一声声呐喊,凸现了浙江湖州电力局无视工会组织、玩弄职工。他们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集资开发商品房,承诺完工后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可是在

选房时,“等级”森严,领导拿别墅职工拿高层楼房,让职工“望房兴叹”!我不禁要拷问“领导拿10万可获别墅”凭的是什么?

  “特权”思想作怪。2004年底,湖州电力局领导要求职工借钱给单位,每人10万元,并承诺造好以后按成本价卖给职工,不参加出钱的人就没有资格按成本价买房。并说“这不是福利分房,不是集资建房,一切按市场化运作”。领导给职工吃了定心丸,大家出资的积极性非常高,有的借银行,有的跑亲友,倾其所有把钱借给单位。既然是市场化运作,那么电力局为什么以“借”的名义向职工筹资,就是剥夺职工讲话权利,显而易见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市场运作规则,出资的职工应该人人是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同担。为职工谋福利建房固然是一件好事,好事要办好才能算得好事!不要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无所作为。

  无视工会组织。湖州电力局领导早在2004年底就起草了《天盛花园商品房购买办法》,这个办法沿袭了原“福利分房”的规定,通过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先通过的方法,最后交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的,电力局领导用心良苦,联合大批中层干部来玩弄职工,使得“金字塔”式的选房办法“闪亮登场”。“八个等级”让你无可挑剔,职工处在“高”级(六-八级),连公示时间也做起了手脚,职工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工会组织只不过成了电力局领导“忽悠”职工的用具,岂不知这是对《工会法》的藐视和践踏?

  领导利益高于群众利益。领导拿10万可获别墅,能赚到50万,职工东挪西借把钱借给单位,虽然单位付给职工存款利率的利息,但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职工还要承担亏空部分。这是哪一门子的理?选择“退房”实属无可奈何,是对领导者的无声还击。巨大市场利润的背后,隐藏湖州电力局领导层与房产商存在不可告人卖买。

  践踏民意,牺牲群众利益,保护个人利益不可取,人民也不答应。“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盼望浙江省电力局迅速给出一个深受公众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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