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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首开先河 “婚姻”送下乡规矩不“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1:2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唐湘屏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为了方便城区各个乡镇的群众办理婚姻登记,首开先河,将婚姻登记处“搬”到了各个乡镇,为乡镇群众送“婚姻”。这个尝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同时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中也发现许多问题。

  婚姻下乡便民

  8月19日,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政府一间临时办公室外面,用红纸贴着“婚姻登记处”几个大字,里面的工作井然有序。前来登记的新人填上2份“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一份“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交上照片和15元钱、签上名,工作人员盖好章,两个红本本就到了新人手中……何海群、何建彰新人干完农活,“洗脚上田”来领取了定下终身的红本本;方家晓、张艳柳新人则是当天来苏圩赶圩,把婚姻大事也给办了,他们笑着说:“不用专门到南宁走一趟,方便多了。”江南区民政局局长唐朝辉告诉记者,江南区整个城区就设有一个婚姻登记处,由于江南区辖属的不少乡镇离南宁较远,最远的距南宁有90多公里。

  为了方便村民,民政局将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室“移”到了乡镇。早在前几天,苏圩镇的民政助理就发通知到各个乡、屯,通知群众可以周末到镇上来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当天前来的群众还不少。“今天我们在苏圩办理,明天去吴圩。”

  不少新人证件不全

  当日,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所出示的证件花样百出:户口簿上没有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上面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相符、相片不是3个月之内照的……办理登记的余大姐告诉记者:“还有人出示的身份证是1989年的,早就过期了;有一个前来办理登记的妇女,身份证上显示她是1988年出生,现在才18岁,根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当天早上短短两个小时内,工作人员将4对不“合格”的新人打回去,让其将证件办理齐全才前来登记。

  “好几对新人之前曾到城区去办理过,不合格被打回来了,今天他们又来了。”余大姐告诉记者,一些人以为民政局从城区下到乡镇办理婚姻登记,规矩就会放松,所以他们抱着侥幸心理又前来办理。对此,工作人员说:“我们将办公室搬到了乡镇,但是规定并不会‘打折’,该遵守的必须要遵守。”

  乡镇婚姻观念需转变

  记者还看到,有几位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妇女已经是大腹便便,有孕在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十几对新人都是这样,有一位甚至是小孩6岁需要上学了,还没有上户口,才赶忙来办理婚姻登记。

  “这是违反婚姻登记法和计划生育法的。

  只有办理过结婚证,才算正式结婚,才能生小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是不少村民却没有这种意识,他们认为请过喜酒,就算是结婚了。

  “这是观念问题。没有办理结婚证,婚姻双方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江南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意识到,将办公地点“搬”到乡镇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群众登记难、难登记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意识到婚姻登记不是一个累赘而是一个保障,这样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才能开展好。

  编辑:黄慧敏作者:唐湘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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