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十大渎职侵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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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2:2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8月18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2004年1月至2006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3件,涉案67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35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省人民检察院还公布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十大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对渎职侵权犯罪中最普遍,最经常出现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 徇私枉法罪等进行了警示。十大案例为:一、徐誉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滥用职权案;二、章双申玩忽职守案;三、杨军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四、何新明、况海宇非法拘禁案;五、张均平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六、杨长海玩忽职守案;七、张金元滥用管理公司职权案;八、魏靓招收学生徇私舞弊案;九、贾金龙、雷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贪污案;十、龚才来民事枉法裁判案。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近日将省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更名,设立为反渎职侵权局。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在10月底前完成更名改局工作,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检察力度。 渎职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往往更为严重和恶劣。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称,与贪污受贿案件相比,渎职侵权犯罪是“隐藏在犯罪背后的犯罪”,是“不入腰包的腐败”。(姚卫东 魏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