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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律师”评选标准:德才兼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08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简工博)昨天上午,由市司法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确定了评选委员会名单,标志着评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将采取社会推荐、行业推荐、律师自荐三种方式,通过评委、行业和群众投票相结合,最终评选出“东方大律师”。

  昨天确定的40名评委,来自社会各界,有知名的法学专家、律师,也有政法部门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评委洪克敏来自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承兴居委会。她告诉记者,36年的居委会工作,自己常充当“老娘舅”调解过许多矛盾,从中深深感受到社会法治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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