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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51 南方日报

  关于以珠海今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夏学校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本院于2006年8月11日对涉案财产的分配问题召开听证会后,已讨论决定分配方案,现将本次执行财产分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截止2006年8月11日17:30时前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债权人;

  二、分配比例:在支付(预留)涉案财产的评估、拍卖以及房地产权登记、过户等实际执行费用后,受偿比例是19.026%,具体分配理由详见分配决定书;

  三、办理分配款时间及地点:8月23日至31日上班时间(星期六、日正常办理)集中办理,之后请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上午8:30时-9:00时、下午2:30时-3:00时办理,办理地点:本院307室;

  四、领取分配款的要求:属上述分配对象的执行债权人持本人名下存折复印件(中国银行及邮政储蓄存折除外)办理领款手续,同时应提交身份证、存折原件核对。已预交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的,凭交款收据原件及上述材料办理付款手续。

  联系电话:0756-2610928,联系人:吴先生。

  特此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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