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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害人欣弗”是谁“领”大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2:00 光明网
童克振

  杀人“欣弗”并不是偶然的怪物,它能从制药厂冲破重重检验关,并能在省药监局的眼皮子底下浩浩荡荡“开赴”全国各地,没有一系列的“通行证”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厂方根本没有严格检验就出厂了,药监局更没有严格把关,或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杀人欣弗”当然要“毒性”大发,药监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药品检验人命关天,容不得丝毫大意,然而制药厂受利益驱动轻检验重生产,就是

检验员检验不合格,厂方也以为不会殃及人命仍然命令贴上合格的标签出厂。药监局为何没有严格检验呢?抽查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工序,这里面不能不让人怀疑暗藏猫腻,打一个比方,老鼠在猫的鼻子底下乱窜,而猫又无动于衷,这猫肯定是另有所食,吃饱了不想动了。制药厂为自己检验顺利过关,少不了给药监局“孝敬”一番,就是去检查,也会被糖衣炮弹灯红酒绿搞得眼花缭乱,临走还给一个“大红包”,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玩人家心乱,本来是规规矩矩的检验就变成了马马虎虎的“过场”。这是虚假检验的通病,面对“一本正经”的标签,医院和患者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监管不力是药监局最大的失职,靠厂方自检岂不是自哄自?胳膊能扭过大腿么?要药监局又干什么?由此看来,“杀人欣弗”是药监局一手“培养”的,问责除问厂方以外,还要问药监局的责任,药品监管重于泰山。如果给药监局扯皮的机会,那就不只是欣弗杀人了,其他药品恐怕也在磨刀霍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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