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罐操作不当烫伤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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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5:25 新民晚报 | ||
编辑同志: 今年7月14日,我去民星地段医院(市东医院分院)拔火罐。由于吴医师操作不当,导致我左膝关节两处被酒精烧伤。事后,院方未派任何人上门慰问。我找到市东医院,院方 让我伤口好了再去谈。读者韩怡亭 【调查附记】 韩女士说,事发后吴医师关照她“不要另外看医生,不要告诉家属”。他还买来白花油,称涂了这个就会没事,替她包扎并做了“照灯治疗”。4天后,韩女士疼痛难忍,便到长海医院求医,两处伤口分别被确诊为三度和深两度烧伤,需隔天换药。吴医师的“补救措施”延误了韩女士的治疗时间,使伤口恶化。 医生以为是小事 记者在吴医师签名的“事实书”中看到,他承认曾要求韩女士不要另找医生,由自己为她治疗。当问到烧伤后为何不第一时间带韩去外科治疗,吴医师答:“本以为是小事,后来看看伤口越来越厉害,我也很怕,几天都睡不着觉。” 医院伤愈再结账 市东医院医教科贾科长说,医疗事故种类繁多,认定较难。就拔火罐而言,烧伤可能会引起并发症。因此,院方与病人约定伤好后再沟通,一来伤口愈合后所有治疗费用“尘埃落定”,方便结算;二来到时病人情绪也有所缓和,双方心平气和有利于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当时病人家属也签字表示认可。 【记者点评】 医生也是凡人,在诊治过程中出现失误在所难免,但如果出了错还要掩盖,只会耽误病人的最佳救治时间。从这个案例中,医院应该吸取教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技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旦出了差错,应及时弥补,将病人的损失和伤痛减到最小,这样或许才能得到病人的谅解。 实习生徐函婷记者王新华 孙绍波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