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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救助保护未成年流浪者2.4万多人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6:19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20日电(记者马文博、刘兵)记者从20日结束的首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论坛上获悉,截至目前新疆已建立51个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4529人次,有效维护了流浪人群的合法权益。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介绍,新疆属中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易产生流浪乞讨人员;新疆籍流

浪未成年人被非法拐卖到内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受到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自2003年以来,新疆陆续改造和新建了32个救助管理站和19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建立起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新疆各地区和自治州的民政部门确定了救治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定点医院,制定了救助、救治办法。2003年至今,全区共救治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1051人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造成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妇女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保护、心理康复和法律援助,此外还对无法找到亲人的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寄养和生活照料。

  内地一些城市也积极参与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北京、上海、广州和南京等10多个城市与新疆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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