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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公车撞人车主“半途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1:57 江南时报

  前天下午4时许,在盐城市市政花园附近,该市检察院反贪局一辆车牌号码为苏J05000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与一辆车牌号为苏J33947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其车上亲属受伤。本来只是一件小小的交通事故,却由于桑塔纳车主没有对此事进行妥当处理,导致该起事故在拖延了6个多小时后才有了个了结。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事故车系反贪局所有。有关人士称,由于当天是周

六,机关单位应该休息,所以,这辆车很有可能是公车私用。

  伤者母亲

  不知儿子送到何处

  接到读者报料后,记者于当晚9点钟赶到了现场。只见,现场围观的群众大概达到了数百人,将拖车和肇事车辆团团围住,占据了大半个路面。而牌号为苏J05000的黑色轿车已经被一辆警用拖车拖离了事故现场。可能是受到撞击的缘故,该车左侧的后车门已经变了形,凹了下去,同时有一块玻璃已经完全碎掉。伤者的母亲正坐在地上大声地哭诉:“出了事故后,对方是什么人也不告诉我们,我儿子现在到底在哪家医院,伤势怎么样,也没人告诉我们。这叫什么事。”一名围观的市民告诉记者:“交警已经说过了,伤者没有大碍。”

  据围观群众介绍,事故发生在下午3点多钟。事故发生后,警方开来了一辆拖车并在未认真做现场勘察的情况下,就试图将黑色桑塔纳拖走,但遭到现场家属及群众的阻拦,该局面一直僵持到晚上8点30分左右。就在彼此的僵持中,警方再次强行将黑色桑塔纳用拖车开出四五百米远,但还是被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的伤者家属给拦了下来。

  60名联防队员

  突然集结

  大约在9点46分左右,记者看到,在一名身着便服的中年男子带领下,从盐城市黄海路西侧突然来了两队治安联防队员,并在肇事车不远处整理集结,记者粗略估算了一下,这批联防队员的人数大约在60人左右。

  在那名身着便服的中年男子的指挥下,这批联防队员被分成两队,从警用拖车处分别沿两侧迂回,将警用拖车和其后的黑色桑塔纳团团围住不允许任何人进入。10点08分左右,肇事的车牌号码为苏J05000的黑色桑塔纳轿车终于在两队联防队员的“护卫”下,被强行拖走。同时,伤者的家属也被警车带走。

  黑色轿车为

  反贪局所有

  随后,记者从盐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苏J05000车辆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所有。对于周围群众及伤者董文亮所形容的情况,交警部门做了如下更正,大致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在当天下午4点10分,在接到报警后,盐城交巡警支队一大队的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勘查。大约20分钟后,交警责令该车驾驶员将黑色桑塔纳驶离现场,停靠在路南商业银行附近。据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有关事故的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另外,在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时发现,本该停放在事故处理科停放事故车辆停车场内的车牌号码为苏J05000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竟然已经不知所踪。

  事故发生后车主突然消失

  昨天上午,记者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输液室内见到了在正在输液的伤者董文亮。只见他的上身依旧是红肿一片,同时手上也缠有白色的纱布。他告诉记者,他受的是外伤,其他两人也只是受到了轻微的擦伤。对于当时的情况他告诉记者,自己驾驶摩托车在沿着黄海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过程中,在市政花园前路段,一辆轿车突然从市政花园里冲出来,由于他来不及刹车,就这样直接撞了上去。

  董文亮告诉记者:“当时我胸口已经肿了起来,两只手也不停地往外流血,躺在地上好久没有起来,车上所载亲戚的膝盖也受到擦伤,侄女则坐在地上抱着头。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下来在查看了车辆后只是说了句‘你没有刹车啊?开这么快,把我的车都撞坏了。’随后便将车开到了路对面的商业银行附近。”后来,是在群众的要求下,这位高个子中年男子把董文亮带往距离不远的一个诊所治疗。不久警方来了两个人,之后这位男子便消失了,而此事也一直搁着,在大概下午5点10分左右,董文亮被一个自称吴坚的人带到了三院接受治疗,不过他被带到医院后这位男子也突然消失了。该男子跟伤者家属的电话联系中表示,他也是帮别人办事的。在采访即将结束时,医院突然将董文亮带往观察室。

  法律人士呼吁严惩公车私用

  针对此事,盐城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昨天是星期六,应该是所有机关单位都休息的,从这个情况来看,驾驶人员可能是公车私用。其实,国家应该进行立法来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

  他说,此次事故因为没有造成另一方重大的伤亡,本可以直接在现场协调处理的。但是由于该车为公车,同时车主还破坏现场,此后便失踪的表现,此举动自然会造成群众的反感,这在公众中间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此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敲响了公车私用的警钟。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视公车私用为违法行为并予以严惩。在2002年2月,意大利一位市长就因为私用一次公车,尽管汽油钱是他自己出的,仍被当地法庭以‘侵吞公款’定罪。该市长上诉,最后被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假如我们也以如此严厉的手段予以惩处,公车私用的问题还会出现吗?”他说,我国刑法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见公车私用未被包含在内。有两个含糊不清的概念挡住了法律的步伐:一是“职务消费”,二是领导干部的“福利”待遇。长期以来,这都是被公认的。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也以为公车派给自己用,就以为是自己的待遇,不在工作时间也用公车。其实这就是特权思想在作怪。

  出事车辆

  已被领回

  盐城市工学院社会科学部主任徐报喜教授对于公车私用现象也是进行了批评。据其介绍,因为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针对公车私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刘光复曾在两会上炮轰公车开支。徐教授认为,目前公车私用已经变成一个普遍的现象。“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徐教授对此事的看法,他认为,作为检察执法机关应该起带头表率作用,可惜这次事件却成了一个反面教材,这是很遗憾的事情。其实公车私用就是变相的腐败,因为这是开公家的车,用公家的油,希望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的监察、纪检部门对此事进行严查,来消除此事带来的恶劣影响。

  记者了解到,发生事故的车辆已经于昨天一早由盐城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回。据了解,按照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出了交通事故的车辆最少要三四天时间才能拿回。对此,一位处理问题的交警的解释是,对方公务繁忙,急着要用车。为何检察院反贪局的车子就可以享受到这种“照顾”?当时开这辆车出事的又是何人?对于此起事故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见习记者 吴昊天 严红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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