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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0:14 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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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干部制度改革向来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它成为当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

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出了强有力的、创新性的政策措施,这是我们党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干部制度的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干部管理文件无愧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干部职务终身制,是僵化社会主义模式的一个痼疾。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着眼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出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然而,干部职务终身制并没有就此被废止。有鉴于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指出,同一个职务最多只能干10年,同一层级职务最多干15年,不能无休止地干下去。因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以其明确的任期年限规定,最终彻底地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保证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包括党的最高职务在内的更迭轮替制度化、有序化。

  这几年,解决领导干部任期不足的呼声十分强烈。现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干满任期作出了强力约束。这些规定,使官场“走马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景象不再成为可能。

  在党政干部管理的历史上,从20世纪30年代的民主革命时期起,就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调配交流的条例。但是,和以往相比,这一次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具有许多创新的特点。

  如果干部任职的地方是自己的老家,任职的部门里有自己的亲属,甚至在领导班子和上下级中出现“父子兵”、“夫妻店”、“兄弟档”的情况,又怎么能摆脱亲情、人情的包围呢!杜绝在亲缘的社会环境中“当官”的陋习,必须靠法规制度保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就是这样一个法规制度。

  常言道,治国必先治吏。中央发布的三个干部管理文件,是我们党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持续改革的重大实践,标志着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进展。这些干部法规文件的贯彻实行,必将产生多方面的、深远的政治影响。

  (原载8月20日《中国青年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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