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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有家“监狱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1:21 信息时报

  

苏州有家“监狱吧”
每个包间都如同一间“牢房”,服务员则身穿仿制警服立于门外。

  江苏消息 8月19日,苏州市一家“监狱式”休闲茶吧正式营业,从8月12日试营业以来,这里每天顾客都很多。此前记者按照消费者的指引,很快就在苏州观前街附近找到了这家名为“四度空间”的休闲茶吧,从门口看,与其他店面没有两样,只是在门口张贴的招揽顾客的海报上,清楚地写着:“你想尝试充当犯人被囚禁的感觉吗?以时尚和监狱主题的时

尚主题茶坊,绝对让你耳目一新。”

  包厢就是一间铁笼子

  走进店里,在吧台记者见到了与众不同的服务员,“一楼服务员都是普通的制服,二楼就是仿制警服了。”据介绍,“我们这里一共9个包厢,每个包厢就是一间铁笼子。”根据店方负责人的介绍,记者看到,每间“牢房”如同卡拉OK包厢大小,里面摆设着沙发和吧桌,四面被铁栏杆包围,铁门还挂着一副铁链子,灯光有些昏暗,每个转角处还都有模拟的报警系统。

  “罪行介绍”有点出格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每个“牢房”门口都贴着一块“有罪”的牌子,每个牌子的罪行都不同,不但有罪犯姓名、犯罪内容,还有具体惩罚方式。

  例如一款“影响市容罪”,“罪犯李某某,2006年8月32日,天气炎热家中又无空调,热到快中暑,无可奈何之下,脱光衣服在观前街裸奔,因影响市容罪被逮捕入狱。”惩罚方式为“脱光衣服,游行苏州市一天”。可以看出店方想表达一种轻松和幽默。

  可是有些“罪行介绍”似乎有些出格了,一款强奸罪写着:“李某某,2006年3月28日,因喝醉酒看到公园里有一对野猪在交配,一时兴起,强奸了其中一只母猪,因强奸罪被捕入狱。”另外还有一些嫖娼罪、拐卖罪等介绍也有些出格。店方一再对记者表示将会及时撤换掉。

  记者在店内看到,消费者多为年轻人。虽然在采访时一些顾客都表示能够接受这一新鲜事物,可是当记者的镜头对着他们拍摄时,很多人都选择了回避和背影,称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如此开店是否妥当

  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店堂是否出格,属于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问题,或者说其竞争方式比较另类,只要不违法,也没有什么不妥。而派出所有关人士则表示,店堂经营行为完全是工商负责的事情,只要其警服没有问题,公安部门也不会过问。

  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陆树程教授则认为,应对消费对象进行限制,以免会对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

  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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