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4亿元资金是如何“节省”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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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2:00 光明网 |
徐光木 为何有人反映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比市场价格还要贵?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4.04亿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昨日,市人大代表对《政府采购法》进行执法检查时提出了以上疑问。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总体来说,通过政府采购的大部分项目肯定是低于市场价。(《信息时报》8月16日) 其实,面对人大代表的质疑,采购中心主任完全可以义正辞严、一五一十地予以驳 斥的。比如某某商品市场价是多少,而政府采购价只有多少,采购价比市场价便宜了多少,替政府节省了多少资金。而采购中心主任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我想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他也弄不明白这4.04亿元人民币到底是怎么“节省”出来的,没准是凭空捏造,玩的数字游戏而已,总之他不能确信,所以只有默认;二是他虽然知道这4.04亿元的来历,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将之公之于众,所以干脆采取迂回策略,对人大代表的质疑不予正面回应。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那就是采购中心和以人大代表为代表的社会公众对市场价的不同理解。采购中心认为,市场价就是商品的明码标价,10000就是10000,既不照常打折扣,也不像市井百姓购物的时候那样讨价还价。而人大代表认为,市场价应该是商品出售时的价格,而不是标价,在眼下打折之风盛行的情况下商品标价是远远高于出售价的,商品以三折五折的价格出售的例子随处可见。比如一套标价为500元的书籍,其出售价很可能不足300元,如果采购中心最终以400元成交,用采购中心的话说就是节省了100元,而在市井百姓看来则正好相反,多花了100多。此“节约”出来的4.04亿元到底饱含多少水份,是赚了还是赊了由此可见一斑。 退一步讲,采购中心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到商品本是应有之义,因为政府成立采购中心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政府运作成本,如果政府采购的价格连低于市场价都做不到甚至比市场价还要高的话,那么采购中心存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又在哪里呢,政府采购又凭什么令人信服呢?由此可见,采购中心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节省”了多少资金而洋洋自得,自吹自擂,相反,更应该冷静下来扪心自问:为什么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的价格比市场价还要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