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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冤坐265天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5:43 武汉晚报

  24岁的罗玉明近日终于结束了长达265天的冤狱之灾。这位之前从未到过福建的重庆青年,因为子虚乌有的“盗窃罪”蒙冤,要不是家乡父老的努力抗争,他极有可能在离家乡千里之遥的福建度过一年半的“刑期”。

  更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记者在“糊涂案”的发生地福建省武夷山市了解事情原委时,当地司法宣称:我们疏忽大意了!

  千里外飞横祸

  1999年9月7日,在福建省邵武市邵阳镇,一个青年男子因盗窃自行车被抓,当地公安机关留下卷宗:罗玉明,男,24岁,染发,1.71米,家住重庆綦江县石角镇新民乡组。事实上,小偷根本不叫罗玉明,而是罗玉明的同村人。

  这一年,真正的罗玉明只有17岁,只有1.47米,是綦江县石角区新民乡农民,从没出过远门。令谁也想不到,在千里之外,他被写进了警察的“案底”。

  不幸很快降临:冒牌“罗玉明”拘留期满后,又伙同重庆人陈勇一起偷盗摩托车。陈勇被抓后,交代自己此前有个同伙叫“罗玉明”,綦江县人,曾因偷盗自行车被邵武警方拘留。于是,“罗玉明”偷盗自行车的卷宗被调了出来。根据此“案底”和陈勇的供述,2001年8月20日,武夷山市公安局上网发布信息,从此罗玉明成了网上通缉犯。

  2005年10月9日,罗玉明被重庆警方扣留,并很快被武夷山市公安局带回福建。2006年2月7日,武夷山市法院判处罗玉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再审还清白

  罗玉明稀里糊涂蹲了大牢,50多位当地农民按了手印,联名草就了证明,证明在盗窃案发生时,罗玉明根本不在现场。今年4月,罗玉明的父亲罗昭全和律师向武夷山市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再审,6月30日,武夷山市法院做出再审判决:已羁押265天的罗玉明无罪,当庭释放。7月4日,法院支付了3万元补偿金。

  犯罪事实被“吓”出来的

  在罗玉明一步步走进冤狱的过程中,罗玉明竟然没有为自己作一句无罪辩护。直到再审被判无罪时,罗玉明才道出自愿“认罪”的实情:“一直很害怕,不敢顶嘴。”出狱后的罗玉明对记者说,在綦江县石角镇派出所时,一位民警让他老实交代在福建偷车的事,说承认了就没事。出于害怕,罗玉明承认了。押到武夷山市后,检察院的人又对他说“你不承认就不能出去”。

  “大意”所致?

  “办案人员疏忽大意,过分依赖经验,没有对案卷中的疑点调查核实,是导致罗玉明错误被检控的重要原因。”武夷山检察院院长尹海毅说。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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